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最近判决了一起培训合同纠纷,判决给了当事人7000元。事情的起因是某培训机构给考生万某承诺“包拿证书,不过退费”,万某相信了这个承诺,花了1.38万元跟培训机构签了合同。 合同里写的很清楚:万某得参加两年培训,出勤率达到95%以上,还要参加三次考试,如果都没过,培训机构才全额退款。万某培训了一年就去考试了,只通过了一科。他找培训机构要全额退款,但机构却说他的出勤率没到95%,所以拒绝退款,还单方面终止了服务。 法院审理的时候觉得,合同里关于“出勤率95%”的条款是格式条款。培训机构事先把这个条款拟好,但没把它的重要性跟万某讲清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没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对方就可以主张这个条款不算数。所以法院认定培训机构的说法站不住脚。 不过法院也考虑到实际情况,培训机构毕竟给万某提供了一些服务,他也通过了一门课。如果让培训机构把钱全退给万某,可能就不太公平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法院最后决定让培训机构退给万某7000元。 这次判决说明了司法机关对教育培训领域的格式条款审查得很严。现在有些培训机构总爱说“包过”或者“不过退费”,可一旦出问题了就找各种苛刻的理由来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如果这些条款不符合规定的话,可能就被认定是无效的。法院的这个判决有助于阻止培训机构用这种方式逃避责任。 消费者在签这种合同时也得多留个心眼儿。别光听商家的宣传好听的话,要知道考试结果不仅仅是培训机构说了算的。签合同前要仔细看看退费条件、出勤要求这些细节条款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问清楚写下来留着证据。以后要是有了纠纷也好维权。 教育培训事关大家的发展和社会人力资源建设,所以规范经营很重要。这次的判决既保护了考生的合法权益也给那些不诚信的机构敲响了警钟让他们明白不能随便保证考试结果。消费者也得树立理性的学习观念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真实的成绩只有各方都遵守规矩才能让教育培训市场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培养和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