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把《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出来了,新华社在北京专门发了电文。这次出台了13项政策,主要目的是给民营企业注入活力。要把能赚钱的铁路和核电项目拿出来,让民资参与进去,还得规定好持股比例。小地方的市政工程如果赚钱,也鼓励民资去建。还得帮着民企搭上低空经济和商业航天的快车,支持有本事的民营公司带头攻克国家大难题。对于服务业里不合理的门槛,必须清理掉。政府搞合作新项目时,要修订清单让民企更公平参与,坚决把招投标里那些对民企的无理要求砍掉。 还得把之前阻碍民营企业的难点给打通。像电厂并网、油气管网用起来、货运资源调配上,民企的权益得保护好。帮着民企建几个能带动行业的中试平台,让高校和国企给它们提供市场化服务。支持龙头企业和链主建数字平台,推进中小企业的数字化改造。 最后是给保障措施。中央预算内的钱和新型金融工具都得往符合条件的民资项目上砸。银行要给民企定下服务目标,别让他们的合理贷款需求落空。对于那些攻克了关键技术的科技公司,上市融资的绿色通道要一直开着,还要积极支持更多民资项目发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文件要求各地和部门加强服务指导,督促民营企业诚信经营、科学决策、履行责任、防范风险,确保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要负责把这些政策统筹好、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