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入境寄递渠道被用于夹带受管制物品的风险仍然存在。
此次海口海关在对入境邮件实施常态化监管时,通过机检发现异常影像,进一步开箱查验后查获沉香属制品约500克。
这表明,部分寄递物品存在申报不实、规避监管甚至触碰法律底线的情形,寄递渠道仍是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违规流入的重要风险点之一。
原因:一方面,沉香及相关制品因香料、收藏、加工等用途在市场上具有一定价格空间,容易诱发以“小包裹”“低申报”“混装夹带”等方式规避监管的行为。
另一方面,公众对濒危物种管理范围、进出境限制及法律后果的认知不均衡,存在“自用少量无碍”“天然植物制品不受限”等误解。
此外,寄递物品体量小、批次多、来源分散,客观上增加了监管识别和溯源处置的复杂度,也对口岸风险研判和技术甄别提出更高要求。
影响:从生态与安全角度看,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非法流通可能加剧野外资源压力,破坏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并可能伴随检疫风险,对生物安全防线形成冲击。
对市场秩序而言,非法来源产品进入国内流通,会挤压合规贸易空间,干扰正常经营,放大监管和执法成本。
对个人与企业来说,违规携带、寄递行为不仅可能导致货物被暂扣、没收,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风险与经济损失不容忽视。
对策:守住寄递渠道的生物安全与资源保护底线,需要执法监管与社会共治同向发力。
监管端应持续强化以风险为导向的查验机制,综合运用机检判图、布控甄别、抽查复核等手段,提高对“低重量高价值”“易伪装夹带”等高风险邮件的识别能力;同时完善与检验鉴定、溯源取证、后续处置的衔接机制,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闭环处置。
社会层面,寄递企业应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安全检查等制度要求,强化对可疑物品的拦截提示与报备协作;消费者和从业者则需增强法治意识,购买、寄递相关物品前主动了解监管目录和准入条件。
海关已明确提示:沉香属相关物种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有关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目录规定,除依法持有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等合法证明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
前景:随着跨境电商、国际寄递持续发展,口岸监管将面临“包裹更碎、流向更快、伪装更隐蔽”的新态势。
可以预期,监管部门将进一步以科技赋能提升精准识别能力,强化数据研判与风险预警,推动查验从“事后发现”向“前置防控”延伸。
同时,围绕濒危物种保护的法律宣介与行业合规建设也将持续加强,通过压实寄递链条责任、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形成对非法贸易的高压态势与长期震慑。
对公众而言,依法合规将成为跨境寄递和消费行为的基本要求,任何试图“走捷径”的行为都可能付出沉重代价。
保护濒危物种是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生物安全战略的核心组成部分。
此次海关查获非法寄递沉香事件,既是对监管制度有效性的验证,也是对全社会的一次警示。
每一位参与国际贸易和跨境购物的个人和企业,都应当将法律责任放在首位,自觉抵制濒危物种贸易,共同守护地球生物多样性。
只有全社会形成共识、齐心协力,才能有效遏制濒危物种非法贸易,为子孙后代保留宝贵的自然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