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基层矛盾纠纷点多面广,既有土地流转、婚姻家庭、劳务用工等传统纠纷,也有新业态劳动关系、涉旅消费、企业经营等新型争议。
部分地区山地地形分散、民族聚居特征明显,群众诉讼成本较高、纠纷易反复、风险外溢快。
如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维护公平正义的现实课题。
原因:一方面,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利益格局调整,纠纷呈现多元化、专业化、群体性风险上升趋势;另一方面,基层治理单元对依法化解、专业支撑与权威裁判的需求更为迫切,传统“等案上门”的治理方式难以适应。
贵州推动人民法庭与基层治理体系联动,正是围绕“诉源治理”这一关键环节,通过把司法服务前移、资源下沉,形成协同化解、闭环处置的工作格局。
影响:从数据看,贵州人民法庭对接基层治理单位8101家,较2023年增长58.3%,说明司法力量与基层治理要素的连接更紧密、覆盖更广。
人民法庭吸纳特邀调解组织2415个、特邀调解员2401名,分别达到2023年的2.98倍和2.36倍,反映出多元解纷力量加速汇聚,社会参与度显著提升。
服务触角同步延伸:在驻地外乡镇、街道、厂区等设置法官工作站913个、巡回审判点880个,并推动247个人民法庭与乡镇综治中心建立联系协作机制,有利于实现纠纷发现、分流、调处、司法确认或裁判的衔接,减少矛盾积累和升级。
2024年以来,全省人民法庭调解案件32.14万件、成功15.61万件,既体现了调解在纠纷化解中的基础作用,也说明“以调促稳、以调减诉”的效应正在显现。
与此同时,全省人民法庭实现现场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有助于进一步降低群众维权成本,提升司法服务均等化水平。
对策:推动人民法庭更好服务基层治理,关键在于把机制做实、把能力做强。
其一,完善“法院+综治中心+行业主管部门+基层组织”协同运行机制,明确纠纷分流标准、信息共享规则和闭环处置流程,提升联动效率。
其二,强化特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健全培训、考核、激励与回避制度,提升调解专业性和公信力,确保“能调、会调、调得好”。
其三,依托法官工作站、巡回审判点等载体,推动常态化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和风险提示,把普法融入治理末梢,促进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纠纷。
其四,结合区域、民族和产业特点,打造可复制的解纷模式,形成“一个法庭一套办法”的特色供给,增强基层治理的精准性。
当前,息烽县人民法院养龙司人民法庭、大方县人民法院达溪人民法庭、都匀市人民法院沙包堡人民法庭等7个人民法庭的经验做法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显示出贵州在探索制度化、标准化路径方面已形成阶段性成果。
前景:随着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人民法庭将在诉源治理中承担更重要角色。
可以预期,贵州下一步将更加注重把调解、立案、审判、执行与社会治理资源贯通起来,通过数字化平台提升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效率,通过典型案例总结提炼规则,引导同类纠纷成批化解、源头预防。
同时,人民法庭建设也将从“数量扩展”转向“质量提升”,在提升调解成功率、降低反复纠纷、增强司法确认和裁判的示范引领等方面持续发力,以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从“坐堂问案”到主动下沉,从单打独斗到协同共治,贵州人民法庭的转型升级折射出新时代基层司法改革的深层逻辑。
当法官工作站成为村寨常设机构、调解员化身“法律明白人”,这种植根乡土的法治实践,正在书写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生动注脚。
其经验启示在于:有效的司法供给不仅要“送法下乡”,更需“种法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