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条“界线”折射的发展落差 贵州绥阳县宽阔镇红河村,自然保护区边界在地理空间上并不醒目,却在发展水平上形成了鲜明对比:保护区外的红岩组道路通达、民宿集聚、产业活跃,村民依托避暑旅游、乡村餐饮等实现稳定增收;保护区内的部分村组受地形与管控要求影响,道路狭窄甚至仍为泥土路,住房条件相对简陋,就业渠道有限,群众对“把路修到家门口”的期待尤为迫切。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现实张力,集中体现在基础设施薄弱与公共服务可及性不足上。 原因——历史遗留与制度适配的双重制约 宽阔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前,部分群众已在此世代居住。据统计,保护区范围内现有群众2449户9605人,其中核心区342户1313人。喀斯特山地地形破碎、耕地零散,搬迁安置成本高、生产生活关联强,导致“想搬难、搬出更难”成为长期现实。 制度层面也存在阶段性特征。我国早期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建立于生态抢救性保护时期,治理重点在于遏制滥伐、盗猎等高强度破坏活动,规则更强调“限制、禁止与处罚”。进入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群众生态意识明显提高,砍树打猎等破坏行为大幅减少,不少原住居民转为巡护员、护林员,成为保护的一线力量。,原有部分刚性条款在实践中出现不适配:对核心区、缓冲区的人为活动限制较严,使得必要的通行道路、应急救援、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困难,客观上加剧了“区内”发展滞后。 影响——民生短板牵动安全底线,也影响保护成效 交通不便不仅是发展问题,更直接关乎生命安全与治理成本。部分村组过去依靠群众自发修建的进山泥路通行,常年受洪水冲刷破损,车辆通行风险高,既影响农产品外运、务工就医,也增加事故发生概率。更为关键的是,民生长期欠账容易削弱群众对保护政策的获得感,进而影响政策执行的稳定性与长期性。实践表明,生态保护需要群众参与与共同维护,只有让生活更安全、更便利,才能把“自觉守护”转化为可持续的社会基础。 对策——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把民生工程做成“保护工程” 面对群众诉求与保护要求,宽阔水的探索突出“底线思维”和“系统治理”:在确保生态安全、严格履行有关审批和论证程序的前提下,以最小干预、最少占用、最少扰动为原则,优先解决道路安全该迫切问题。2025年,当地推动两条通村道路硬化:红河村茅草坪至底水前明组道路长4242米,九龙村后河六七组道路长6780米,合计10余公里,主要服务于保护区划定前即长期居住的村民组。道路硬化坚持“在原有路基上完善提升”的思路,不追求大拆大建,重点消除险段隐患、提升雨季通行能力,既回应了群众“只求安全、不过度开发”的现实诉求,也为应急救援、巡护管护提供条件。 ,当地保护区治理理念也在转变:从单纯“管住人”转向“服务人、依靠人、引导人”,在巡护队伍建设、生态补偿、公益岗位各上引导居民参与保护、共享成果。实践中,居民从“被管理对象”转变为“共同守护者”,形成治理合力。 前景——新《条例》指向“保护为了人民”的制度升级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即将施行,其重要意义在于更好统筹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强调以人民为中心,把改善民生与生态安全统一起来。宽阔水的案例显示,当生态破坏性活动显著减少、群众保护意识整体提升后,治理重心应从“一刀切”转向“分区分类、精细管理”,在守住生态红线的前提下,为必要的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合理生产生活留出制度空间。 可以预见,随着新《条例》落地,各地将更注重以科学评估为依据,明确“允许做什么、规范怎么做、责任由谁担”,推动基础设施补短板与生态修复、巡护监管同步推进,使保护区治理从“单点管控”走向“系统治理”。同时,保护区周边产业发展也需坚持绿色导向,避免借民生之名行过度开发之实,防止把短期收益凌驾于长期保护之上。
自然保护区的意义不仅在于守护生态,更在于维系人与自然的和谐。宽阔水的道路硬化实践证明,真正的可持续保护必须兼顾民生需求与生态底线。随着新规施行,只有用法治思维平衡保护与发展,通过精细治理缩小差距,才能让绿水青山永续,也让百姓生活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