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作为全年消费最为集中的时段,食品、商品流通量大幅增加,市场监管面临新的挑战。为此,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将节日期间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时期,制定了系统的监管方案,从预防、检查、处置等多个环节入手,构建起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安全防护体系。 食品安全领域,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差异化的监管策略。赤峰市启动为期40天的节日市场食品安全大检查,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全链条,重点关注农产品、食品小作坊、年夜饭等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乌兰察布市则以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高风险食品为切入点,严格核查生产企业的原料管控、过程管理和添加剂使用情况,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消费者。包头市深入农贸市场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未明码标价、计量作弊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乌海市采取深入餐饮单位后厨的方式,直击食材储存、餐具消毒等关键区域,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价格监管同样成为春节期间的工作重点。呼和浩特市强化"吃、住、行、游、购"全环节价格监测,紧盯大型商超、农贸市场、餐饮饭店等消费集中场所,严查价格违法行为,重点稳定民生商品及年夜饭市场价格。鄂尔多斯市则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平稳有序。这些措施有效防止了节日期间价格异常波动,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产品质量监管上,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检查。呼伦贝尔市严把牛羊肉、粮油蛋奶、节日礼盒等热销商品关口,重点核查检疫检验、进货查验等制度落实情况,严查过期变质、标签不规范等问题。兴安盟严查商场超市"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标价、货签对位等经营行为。通辽市开展烟花爆竹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严把经营资质、进货查验、产品质量关口,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从监管机制看,内蒙古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纵向联动、横向协作的工作体系。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统筹指导,各盟市市场监管部门具体实施,形成了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同时,各地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置消费投诉举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监管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这多项举措的实施,反映了市场监管部门对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的重视。通过提前部署、主动出击、精准施策,有效防止了食品安全事故、价格异常波动等问题的发生,为节日消费营造了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
保障节日消费安全,既需要及时化解风险,更需建立长效机制;只有将监管措施转化为常态化制度,才能让群众买得放心、用得安心,为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