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布这一回,曹操怎么说也要让他吃够苦头。大家都知道吕布爱跳槽,且每次跳槽都非得把旧主子给除掉。他先把丁原给宰了献董卓,后来董卓又成了他的刀下鬼,最后更是跑去投靠王允。在长安的时候,董卓骂他是“庸狗”,王允也不待见他,袁术还说他不像是个人,不可和他共谋大事。名声搞到这份上,谁还敢收留他? 到了下邳被曹操围住时,吕布本来以为只要把自己的脖子一勒就能了事。没想到曹操却没这么便宜他,先是让人把他勒死了,后来又把他的脑袋砍下来挂在杆子上示众,再给送到许都去。这种待遇挺少见的。 曹操这么干,主要还是为了做戏给诸侯看。中国讲究死得有全尸,吊死了好歹还留个全尸在地上。吕布好歹是个诸侯,给他这个最后一点体面也说得过去。但光把人吊死了,还不足以平息大家的怒气。毕竟他道德太差劲了,得再砍他的脑袋补上一刀才解恨。这也就是告诉天下人:反复无常的小人迟早得遭报应,谁要是想跟他学这一手“以主换荣”,最后下场都一样。 有意思的是,这种砍掉脑袋的做法在西方历史上好像比吊死还高贵一点。像亨利八世的王后玛丽·斯图亚特还有路易十六这些人,都是因为这种刑法示众的。在中国虽然也有“刑上大夫”的说法,觉得砍头就是对坏人的羞辱和警告。但在西方的信仰里,觉得脑袋一掉就能快速上天堂去。 所以曹操对吕布的这一套“双重死刑”,其实是完成了两重叙事:先是用吊死肯定了他身为诸侯的身份给他留点面子;然后再用枭首来羞辱他道德败坏的本性。这一套下来既维护了等级制度的权威,又强化了恶有恶报的舆论导向。 从此以后吕布的死法就成了反复小人的最好样本:生前卖主求荣换荣华富贵,死后脑袋挂在杆子上永世不得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