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搭子"中途脱队引纠纷 法院判赔损失明确责任边界

近年来,随着个性化旅游需求增长,"旅游搭子"等结伴出游模式在年轻群体中迅速兴起。

然而,这种建立在网络平台上的临时性契约关系,正面临法律风险与道德考验。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的一起案件,为这一新兴旅游方式提供了司法判例。

案件源于2022年的一次跨省自驾游活动。

组织者张某通过社交平台发布招募信息,明确行程安排、费用分摊等细节,并与参与者赵某达成合意。

双方通过微信确认《自愿结伴出游安全免责声明》,其中特别约定"中途离队需提前告知并自行担责"。

但在新疆段徒步过程中,赵某因个人原因擅自离队,导致团队被迫缩短行程、变更返程方式,产生额外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网络聊天记录、免责声明等电子证据已形成契约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遵循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赵某单方面违约行为不仅违反约定,更造成实际损失。

考虑到举证难度,法院最终酌定2600元赔偿金额。

此案暴露出"拼游"模式存在的法律风险。

中国旅游研究院副研究员指出,此类活动往往缺乏规范合同约束,参与者法律意识淡薄。

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消协受理旅游类投诉中,约伴旅游纠纷占比达12%,较前年上升5个百分点。

为防范风险,法律专家建议:首先,应通过正规平台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其次,购买专项旅游保险分散风险;再次,保留完整的沟通记录和消费凭证。

目前,文旅部正推动建立"互联网+旅游"信用体系,未来或将对网络约伴旅游实施备案管理。

“搭子”结伴,靠的是兴趣相投,更靠的是规则清晰与彼此守信。

一次中途离队引发的纠纷提醒人们:自由选择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承诺,AA分摊也不等同于责任真空。

把该说的写清、把该做的做到、把证据留好,既是对同行者的尊重,也是对自身安全与权益的最好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