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亭传来消息,两名初中生好心扶老人反被索赔22万,现在案子撤了。福建发生了这事,在网上引起了不小的波澜。这事儿牵扯到很多方面,不光是责任怎么判的问题,还拷问着法律该怎么在规则和情理、做好事和风险之间找个平衡点,好保护社会的良知。 事情是这样的:有个老人骑车摔了,两名初中生看见后主动停下来扶他,这是好心的行为。结果老人说自己是受了惊吓才摔倒的,就把那俩孩子告上了法庭,索赔22万。这么高的数字让很多人觉得反差太大。大家心疼孩子的善意,也担心“扶不扶”的信任问题又要被折腾一番。 这案子最后是撤诉结束的,双方都省事了,那两个孩子也不用再经历漫长的诉讼压力了。家长也挺理智的,觉得别让孩子再受影响。但这事不能这么随便就完事儿,还得好好反思一下。 第一个问题是这事儿到底谁是谁非还没弄清楚呢。是俩学生做好事被讹了?还是老人真的受惊掉下车?谁在路口骑车更没规矩?法律得给个说法才行。 第二个问题是那个22万的赔偿金额太高了吧?给人感觉就像狮子大开口一样。老人实际医疗费才两万多块,剩下的那20万基本都是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什么的。即使那俩学生有责任也是次要责任吧?不该承受这么大的索赔压力。 第三个问题是这个案子让大家对“扶不扶”更犹豫了。虽然这次和解了,但陌生人之间遇到这种事还是心里没底。网上现在有好多视频教人见老人摔倒都不敢伸手帮忙。费孝通写过一本书叫《乡土中国》,说过去的中国是个熟人社会,靠的是人情关系而不是法律制度运行。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这40多年来,我们越来越多地变成了陌生人社会,陌生人接触多了摩擦也多了。 陌生人社会主要靠规则来维持秩序。司法系统得给社会立个行为底线,引导大家向善向上。尤其是处理这种做好事的案子的时候得保护善行、宽容善意。大家不希望法律偏袒谁或者不讲理的偏袒谁,就是想看到法律在复杂环境下能人性化一点。 孩子善良是社会最珍贵的一面。那俩少年说的话挺实在:“那就扶吧,反正又没事”,这就是最本真的善良。法律得给这份善良撑腰:明确帮忙不用担责的范围,严惩那些讹人的行为。 陌生人之间相处也要多点善意和理解才行。多站在别人的角度想想问题。 总的来说,这事儿主要就是法律责任和道德直觉怎么划分的问题。只有用良法来保护善行和正义,才能让扶起老人成为大家的自觉选择。只有这样社会信任才能稳当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