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孙喜玲: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描绘美丽乡村新面貌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广大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在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孙喜玲结合自身在农村基层的工作经历,对这个工作提出了系统的思考和建议。 孙喜玲代表指出,党中央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出台了诸多务实管用的举措,充分说明了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关心关爱。她以所在的大石砬村为例,介绍了近年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带来的可喜变化。村内完成了危房改造验收工作,打井取水条件得到改善,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的完成彻底解决了村民饮水困难问题。道路硬化、亮化、美化工程让村民出行更加便利,篮球场、文体活动室、公共浴室、警务室、文化舞台和冲水式公厕等公共设施的建成,使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村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明显增强。 孙喜玲代表认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科学规划和长期推进。她指出,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整治方案的"一刀切"现象,没有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因此,她建议应当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差异化方案。 对于经济较发达地区和城市近郊农村,她建议在巩固现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深入探索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新路径,提升农村生态价值和人文价值。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则应当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需求,重点解决农村改厕、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等影响村民生活质量的突出问题,做到循序渐进、量力而行。 在推进机制上,孙喜玲代表强调要利用村民的主体作用。这包括激发村民的内生动力,调动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环境卫生知识,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村规民约的约束和引导作用。只有让村民成为整治提升工作的主要参与者和实际受益者,才能确保整治工作的可持续性和实效性。 这一建议反映了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现实需要。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农村有发展不平衡问题,不同地区的经济基础、资源禀赋和村民需求存在较大差异。只有遵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才能科学制定和推进整治方案,避免形成新的不合理负担。同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最终目标是提升村民生活品质,这就要求必须尊重村民意愿,充分调动村民的参与度,形成政府引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既关系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也需要长期治理与持续投入。实践表明,找准差异、补齐短板、完善机制、依靠群众,才能让整治成果更稳、更久。沿着共建共治共享的方向不断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将持续拓展,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也会随之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