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显现 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省属重点工程设计企业,近日在《甘肃经济日报》刊登公告称,因职工刘某某长期失联、未到岗履职,拟自2026年1月1日起解除劳动合同。公开资料显示,该企业为甘肃工程咨询集团全资子公司,承担省内多项重大城乡规划项目,其用工管理做法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示范效应。 程序合法性存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形下,可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多位劳动法实务人士指出,人社部门涉及的复函强调,用人单位应先通过直接联系、邮寄送达等方式尽到告知义务,在穷尽送达仍无法联系后,才可通过省级媒体发布公告。本案中,涉事企业虽表示“多次尝试联系未果”,但目前未见其公开具体沟通记录及送达凭证,程序是否完备仍存在不确定性。 制度衔接待完善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分析,此类争议通常需同时具备三项关键要件:其一,企业规章制度应依法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完成公示;其二,旷工等事实应有完整考勤记录等证据支持;其三,解除程序应符合“先直接送达、再公告补充”的递进要求。现实中,部分国有企业在制度更新、执行口径等仍存在滞后或不清晰的情况,容易埋下劳动争议隐患。 行业影响深远 2023年全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统计显示,因解除程序不当引发的纠纷占比达到21.3%。本案作为国有企业用工管理中的一则典型场景,对同类机构具有提醒意义。尤其在深化国企三项制度改革背景下,如何在用工管理自主权与劳动者权益保护之间取得平衡,已成为企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议题。 前瞻性建议 法律界人士建议,国有企业可建立“三步走”的风险防控机制:一是完善规章制度修订的民主程序与公示流程;二是建立更完善的员工沟通与联络机制;三是对重大人事决策引入法律审核。对于确实无法联系的职工,应完整留存通话记录、邮寄凭证等证据链,必要时可申请公证送达,以降低后续争议风险。
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关系到职工的基本生存权益,任何解聘决定都应经得起法律检验;此事提醒各类用人单位,在行使管理权时必须守住法治底线。规范程序既是对职工权益的保障,也是对用人单位自身的保护,有助于降低法律风险。国有企业更应以此为鉴,深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依法用工能力,在维护企业秩序与保障职工权益之间取得更稳妥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