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法院开展春季植树活动 以司法实践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第48个植树节到来之际,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出庭室,走向田野,以一株株亲手种下的新苗,诠释司法工作者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担当。 一、以行动践行理念,绿色植树彰显司法温度 活动当天,市南法院副院长卞涛、行政庭庭长许毅及环资审判团队干警共同参与。现场,干警们分工明确、协作有序,挥锹挖坑、扶苗入土、围堰浇水,各环节衔接紧密、操作规范。随着一株株树苗在初春的土地上迎风挺立,这片土地也因此多了几分生机与绿意。 "亲手种下这些树苗,既是为生态环境贡献一份力量,也表明了我们在环资审判道路上深耕细作的决心。"参与活动的干警如是说。这番话语,折射出市南法院干警将职业使命与生态责任融为一体的内在自觉。 二、生态保护形势严峻,司法介入不可或缺 当前,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依然较大。涉及环境污染、资源破坏、生态修复等领域的纠纷和案件时有发生,仅靠行政手段难以实现对生态环境的全面、有效保护。,司法机关的积极介入显得尤为重要。 环境资源审判作为司法保护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承担着依法惩处破坏生态行为、推动生态损害修复、引导全社会形成绿色发展共识的多重职能。市南法院长期以来关注该领域的司法工作,运用环资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审理涉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等各类案件,努力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专业化建设持续推进,多元机制协同发力 近年来,市南法院不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在审判机制、队伍建设和普法宣传诸上持续发力。一方面,该院依托专业审判团队,对涉环境资源类案件实行集中管辖、专业审理,提高了案件处理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替代性修复机制,对于因违法行为造成生态损害的当事人,在依法追责的同时,引导其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方式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实现惩处与修复并重的司法效果。 另外,该院还将普法宣传纳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整体布局,通过以案释法、进社区宣讲、发布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前景展望: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在这一战略部署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愈发凸显。 下一步,市南法院将继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完善多元共治机制,强化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政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生态保护合力。同时,持续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司法打击力度,切实以法治之力守护市南的绿水青山,为青岛建设美丽宜居城市贡献司法力量。

植树增绿,贵在坚持;生态修复,重在法治。一次志愿植树活动传递的,不只是对新绿的呵护,更是对绿色发展理念的践行。以审判促保护、以修复促治理、以共识促行动,才能让绿水青山底色更浓,让法治护航更有力,为高质量发展夯实生态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