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发生在中国内蒙古的金融诈骗案件,虽然现在已经过去好几年,但直到2026年1月5日,二审才刚刚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当年,一家邮政储蓄银行的员工给11名储户造成了巨额损失。这位名叫孟某芝的员工,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了11位储户220万元的存款。这些钱被她挥霍一空,还用来还贷款和支付利息。直到现在,她仍无力偿还这笔钱。内蒙古呼伦贝尔扎兰屯市支行的朱女士就是受害者之一。2021年7月,朱女士把75万元存入了这家银行,结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这笔钱被孟某芝转走了。事实上,这只是一个骗局的开始。孟某芝在这家银行工作期间以及离职待岗期间,用虚构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的借口,骗走了11位储户的220多万元。这些钱最终都没了踪影。 这个案子已经惊动了法庭。尽管涉案金额巨大,但法院一审认定这是个人犯罪行为,而非职务行为。因此银行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判决书指出,储户轻信高息存款诱惑、没有核实产品真实性、也没有核对账户流水,这些行为构成了重大过失。所以储户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不过谭敏涛律师并不这么认为。他指出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安全负有高度保障义务。如果能够证明银行内部管理存在漏洞,比如没有监控员工异常行为、没有对员工进行严格风险教育等问题,那么银行很可能因为存在过错而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021年7月,朱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赔偿本金及利息。一审法院驳回了她的诉求。她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现在二审终于开庭了。 对于储户来说,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如何追回损失?还有可能通过刑事追赃程序直接向孟某芝追回款项吗?谭敏涛律师表示可能性极低。目前主要途径就是通过民事诉讼向银行主张赔偿责任。 谭敏涛律师建议储户在二审中提供证据证明银行存在管理上的过错和该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这可能需要收集孟某芝在工作期间异常行为记录、银行内部监管制度等证据。 最后他提醒大家在交易过程中要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自己的资金安全。比如核实产品信息、核对账户变动等都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