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救助进入关键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会同财政厅启动专项救助机制,统筹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2.37亿元救助资金。资金及时下达,将用于缓解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诸上的阶段性生活困难。此次资金分配突出三个导向:一是向三江侗族自治县等洪涝、干旱灾害较重的35个县区倾斜;二是重点保障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重点群体;三是与乡村振兴工作衔接,百色、河池等革命老区加大支持力度。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救灾处负责人介绍,今年救助标准较上年提高12%,人均补助预计为300—500元。当前资金使用也面临两上压力:一方面基层申报、审核流程仍需深入规范;另一方面极端天气多发——救助需求持续增长。对此——自治区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督查机制,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资金流向可追溯。审计部门已开展事前监督,重点防范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灾后重建方面,全区倒损住房修复取得阶段性进展。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开工率达86%,梧州、贺州等市完工率超过80%。对尚未完工的875户家庭,当地通过临时安置补贴与结对帮扶相结合,保障群众安全过冬。业内专家认为,此次救助工作呈现三点变化:一是建立“应急+财政+民政”多部门协同机制;二是运用大数据比对提升识别精准度;三是将冬春救助与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联动推进。预计到2026年汛期前,全区将完成全部重建任务,并建成200个应急物资储备点。
冬春救助是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关键工作,也直接关系民生保障成效。广西此次下达2.37亿元救助资金——覆盖113.2万困难群众——表明了精准、规范救助上的持续推进。随着资金陆续发放和因灾倒损住房重建加快推进,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和住房安全有望继续改善,为保持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