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高平法院和谐调解室迎来了新年第一批案件;三起看似各不相同的纠纷——商业债务、劳资纠纷、人身伤害——在同一天、同一个调解室里得到妥善处理,这背后反映的是基层法院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新思路和新实践。 货款纠纷是首案。商贸公司与常某因两年间的供货关系产生分歧——供货总额超过22000元——但常某仅支付部分款项,余下一万多元迟迟未付。这类商业纠纷看似简单,实则涉及商业信誉和人际关系的双重考量。调解员李治国没有简单地强调法律后果,而是采取了更具人文关怀的方式。他先从经济角度分析拒付货款可能带来的后果——强制执行、失信名单等,随后又从情感层面发问:"为几千块伤和气,值吗?"这种理性与感性相结合的劝导方式触动了当事人的内心。当天下午,常某筹措现金,双方握手言和,原告撤诉。一笔被截留的货款重新流动,一段被伤害的友谊也得以修复。 劳资纠纷更具现实紧迫性。农民工刘某为承包商杨某的工程打混凝土,日薪200元,累计欠款11580元。这笔钱对农民工来说是血汗钱,关系到其基本生活保障。刘某为此奔波半年,杨某却以"账上没钱"为借口一再推托。在调解现场,李治国态度坚决地拨通杨某电话,明确表示"农民工工资不能拖,今天必须给",用简洁有力的语言亮明了底线。这种态度既表明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也给了被执行人明确的行动指向。半小时后,杨某带着现金赶到调解室,当场清点,刘某的眉头舒展开来。这个案例说明,在涉及基本生活保障的纠纷中,法院的坚定立场往往能够迅速推动问题解决。 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则涉及更复杂的人际冲突。2025年深夜,梁某随地吐痰引发口角,被告拳击原告嘴部致轻微伤。双方曾协议赔偿24000元,被告已支付20000元,但余款4000元始终未付,矛盾再次激化。这类案件的特点是当事人情绪对立,容易反复。调解员采取了循序渐进的方法,先与双方讨论"冲动代价",帮助当事人认识到冲突行为的后果,随后再谈"诚信加分",引导被告主动承担责任。最终,被告当场写下分期付款承诺书,原告同意了这个方案。这个过程体现了调解工作的核心价值——不仅解决纠纷本身,更重要的是修复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 从三个案件的处理过程看,高平法院和谐调解室的工作有几个显著特点。其一,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在诉讼前就将矛盾化解,避免了对抗性诉讼可能带来的更伤害。其二,调解员利用主观能动性,根据不同案件的特点采取差异化的劝导策略,既有理性的法律分析,也有感性的人文关怀。其三,调解工作讲求效率,三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平均用时不足两小时,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 这些案件的成功调处也反映了当前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新趋势。随着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期待已经超越单纯的胜负判决,更加看重纠纷的快速解决和人际关系的修复。调解机制正是适应这一需求而发展完善的。通过调解,当事人既能获得实质性的权益保护,也能保留继续合作或和平相处的可能性,这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 高平法院和谐调解室的实践也为其他基层法院提供了借鉴。在推进司法改革、完善纠纷解决机制的大背景下,如何让调解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更加有效率、更加有温度,是摆在各级法院面前的重要课题。这三起案件的处理过程表明,只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调解的优势,就能够在维护法治秩序的同时,让司法服务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生活。
司法的力度体现在规则清晰、执行有力;司法的温度体现在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开工首日三起纠纷的快速化解,表现为基层法治建设的朴素逻辑:让每一次依法调解更可感、更可及——诚信交易才更有保障——劳动付出才更受尊重,社会生活也才能更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