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青年法官的司法担当——在调解与公正中践行为民初心

从法官助理到员额法官的身份转变,不仅是职务的晋升,更是司法责任的深化。长春汽开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宋慧慧自2025年成为员额法官以来,在一年的办案实践中,深刻领悟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深刻内涵,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新时代法治工作者的使命担当。 司法工作的本质是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在办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施工方与发包方因工程款支付和质量问题产生严重分歧,导致工期延误,施工方资金周转困难,发包方项目推进陷入停滞。面对这个涉及企业经营和项目进展的复杂问题,宋慧慧没有局限于卷宗材料的被动审查,而是主动深入项目现场实地勘查,组织双方核对工程量清单,在严格适用《民法典》涉及的规定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企业实际发展需求,最终推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种做法既遵循了法律底线,又为优化营商环境增添了司法动能,说明了现代司法理念与经济发展需求的有机结合。 家庭纠纷案件往往涉及人伦感情和长远利益,处理不当会给当事人特别是未成年子女造成深远影响。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时,双方因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陷入激烈对立。宋慧慧改变了简单判决的思路,而是多次与当事人进行心贴心的沟通,耐心倾听他们对家庭的不舍和对未来的担忧,通过细致的释法明理工作,引导双方理性认识分歧、妥善解决纠纷。最终双方达成和平协议,最大程度减少了对孩子的伤害,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目标。这种处理方式充分体现了人文关怀与法律规范的统一。 行政诉讼案件涉及行政权力与公民权益的平衡。宋慧慧在办理行政案件时,严格遵循《行政诉讼法》规定,坚持对行政机关执法依据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公开庭审让双方充分陈述意见,在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权威的同时,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出经得起法律检验的公正裁判。这种办案思路充分体现了司法监督职能与行政权力制约的辩证统一。 一年的办案经历使宋慧慧对"如我在诉"这一司法理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这意味着法官要以当事人的身份设身处地思考问题,充分体察诉讼参与人的真实需求,在维护法治秩序的同时,最大化地实现对人民群众的服务。这种同理心的融合,使司法工作从冷冰冰的法律适用转变为有温度的权利保护。 面向未来,宋慧慧表示将继续坚守公正初心,深耕法律专业知识,精准适用每一个法条,审慎对待每一份证据,确保每一次裁判都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同时,她将始终保持对当事人诉求的敬畏,用心倾听群众声音,创新运用"情理法"融合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把审判工作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青春力量。

公正体现在每一次调查、每一次庭审、每一次释法中。当青年法官将为民情怀、法治思维和专业能力有机结合,让司法真正解决问题而非简单结案,就能更好地回应群众期待和社会需求。用公正守护规则,用和谐修复关系,才能在新时期法治建设中赢得持久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