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加快和消费需求提升,现制现售饮用水作为一种新兴供水方式,近年全国多地迅速普及,成为不少市民的日常饮水选择;作为山东省重要城市,临沂市有关设施数量持续增加,使用人群不断扩大。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卫生安全监管不够规范、标准不够统一等问题,直接影响群众饮水安全。为适应管理需要,临沂市人民政府组织主管部门开展调研论证,制定了《临沂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2月5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办法主要内容及实施安排。该办法已于2025年11月2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第57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从结构看,该办法共26条,覆盖管理关键环节、条理清晰。其中,第一至五条明确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为后续监管提供制度支撑。通过细化责任边界,推动形成协同监管机制。 第六至十五条为核心条款,围绕经营者责任义务作出具体规定,涵盖制水设备选型与维护、水质检测与监测、节水管理、从业人员要求、档案建立等内容。通过对生产、运营、销售等环节的规范,推动各环节符合卫生安全要求,更好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十六至十九条针对可能发生的水污染事件,设置应急处置流程,为突发情况的快速响应和规范处置提供依据,尽量降低风险和影响。 第二十至二十五条明确监督检查机制与法律责任,通过监管措施和处罚规定强化约束,促使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带动行业管理水平提升。 从现实意义看,该办法的出台具有针对性。一上,补齐了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制度短板,为行业规范发展提供依据;另一方面,通过建立更明确的监管框架,有助于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随着办法落地实施,也将推动行业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促进市场有序竞争。 临沂市的探索具有示范意义,可为其他地区提供参考。随着该办法施行在即,临沂市现制现售饮用水行业有望进入更规范、更有序的发展阶段,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保障也将深入加强。
饮用水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底线。对现制现售饮用水实行更系统、更严格、可追溯的监督管理——既是对群众健康负责——也是对城市治理能力的考验。《办法》即将施行,关键在于压实责任、前移风险防控关口、把标准落实到位,让便民新业态在规范中发展、在监管中提质,为群众提供更安心、更稳定的饮水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