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起出版物被质疑未作标识的情况下使用AI生成内容,引发社会关注。一本名为《人像摄影口袋书》的专业教材被读者指出,书中多张图片呈现明显的AI生成痕迹,如模特面部细节模糊、光影关系不合理,甚至出现违背常识的“六根手指”“六根脚趾”等问题。出版方随后回应称,作者未说明图片来源,审核环节也未能及时发现,已承诺为消费者提供无条件退款。另一部于2023年出版的绘本同样被指存在类似情况:书中240多种“奇幻物种”均由AI生成。尽管该书在国家版本馆登记时注明使用了AI工具,但在电商平台页面和书籍封面上均未作提示。对应的事件折射出实体出版在AI内容规范使用上面临的现实挑战。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表示,相比网络平台,实体出版物技术鉴别与监管上确有难度,但这并不能成为不标识的理由。若出版物大量使用AI内容却不作明确提示,容易构成对消费者的误导,违背读者对人类创意作品的合理预期。 问题背后也与责任边界不清有关。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分析,作者、出版社、编辑等环节都应承担相应责任:作者有义务说明图片来源;出版社作为出版发行的第一责任人,应把好质量关,并运用技术手段核验图片来源;编辑则需要识别并拒绝明显的非人工创作内容。尤其是强调纪实性和专业性的知识类书籍,对AI内容的使用更应审慎。 值得关注的是,相关规范框架已经建立。《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自去年9月1日起施行,明确要求AI生成内容添加显著标识,并提出显性与隐性两种方式:显性标识为印在封面、封底或图片旁的文字提示,读者可直接看到;隐性标识则是在图片数据中植入“数字水印”,需通过技术手段识别。但在实际执行中仍有缺口。赵占领指出,显性标识可能被技术手段去除,而使用境外AI平台也可能绕过隐性标识,这对出版社审核投入与流程把关提出更高要求。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上,游云庭建议,若图书大规模使用AI生成内容且未告知,消费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出版社主张赔偿;若构成欺诈,可主张“退一赔三”。消费者也可向法院起诉或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介入。他同时强调,标识应设置在读者容易注意到的位置,如封面、封底等显著处,而不是以难以察觉的微小字体放在不醒目的位置。 从行业角度看,建立更可执行的审核机制已迫在眉睫。出版社应在采购、编辑、审核等全流程提升AI内容识别能力,完善相应的技术检测体系;行业协会也需制定更细化的操作指引,明确不同类型出版物使用AI内容的具体要求。对于知识类、教材类出版物,应设置更严格的审核标准,并加强对创作者的培训与引导,提升行业合规意识。
当技术快速发展与传统出版伦理相遇,关于“真实与虚构”边界的讨论,考验的是行业守护知识可信度与读者权益的能力;只有让法律约束、技术防控与职业操守形成合力,才能在创新浪潮中稳固读者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