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直播电商已成为食品销售的重要渠道,为消费者带来更便捷的购买体验。但随着行业快速扩张,食品安全问题也更易直播场景集中暴露。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表示,直播间虚假宣传、假冒伪劣、销售过期食品、诱导场外交易等问题频发;有的主播用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夸大功效,甚至售卖有毒有害食品。此类乱象对消费者尤其是老年群体伤害明显,不少人被误导购买大量“问题食品”,事后维权也困难。 直播电商食品安全问题的症结,一上于监管规则与新业态不匹配,另一上于违法成本偏低。传统监管方式难以覆盖直播电商传播快、链条长、取证隐蔽等特点,平台责任边界不够清晰,对经营者和营销人员的约束不足。消费者维权时常遇到举证难、投诉入口不明确等情况,导致部分违法行为难以及时查处。 为回应这些突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新发布的规定从三个上完善全链条保护。首先维权渠道上,新规要求直播电商平台在直播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按键或链接,提供便捷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入口。平台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及时处理并形成闭环,便于消费者实时监督、快速维权,回应“维权难”的现实痛点。 在监管支撑上,新规明确将直播经营食品纳入年度抽检计划,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推动抽检品类覆盖更全面、风险发现更及时。同时规定,监管部门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作为行政处罚的电子数据证据,有助于缓解取证难题,也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支撑。 在处罚力度上,新规建立阶梯式处罚机制,提高违法代价。对平台未履行登记审核、报告处置等义务的,依法给予相应罚款;对经营者违反培训、合规审核、选品管理等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1万至10万元罚款。对直播营销人员的违规行为,由其所在单位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形成“平台+经营者+营销人员”的责任追溯链条。平台也可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关闭账号等措施,从准入与运营环节加大违规成本。
从快速扩张走向规范发展,直播电商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新规既针对直播带货中的突出问题强化约束,也补齐了数字化场景下的监管工具与证据规则。当监管手段与技术监测协同发力,才能更有效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推动直播电商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