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晚上22点左右,弋江公安分局保定派出所的民警正在街上巡逻,结果在保定街道一家店里抓到了伍某,这家伙在那偷偷储存烟花爆竹。虽说存这点东西挺危险,警察赶紧给收了,但伍某到底存了多少货,现在还没查清。就在这同一天凌晨2点,三山派出所的人也没闲着,跑到峨山西路和三峨路的交叉路口查岗。这时候张某正拿着180元的好处费,跟别人做着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的生意。虽说这哥们儿因为这就涉嫌犯罪了,但具体咋处理还得看调查结果。更早的时候也就是2月17日1点刚过,马塘派出所和中南派出所几乎是前后脚出动了。先是茆某在蓝湾半岛小区放花炮,紧接着李某在长江之歌小区也放了一把。这两处本来都是不许放的区域,民警把他们都抓到了。按照《芜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这两人肯定要被罚款。虽然春节的气氛挺足,但是弋江区早就说了这地儿全年都禁放烟花爆竹。要是谁还在这闹事儿,不管是生产、经营还是燃放、运输,抓到了就严厉处罚。要是不小心出了人命或是把别人炸伤了,那不仅要赔医药费、误工费这些民事赔偿费,还可能因为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而被罚款100到500元。要是情节再严重一点,不小心弄出火灾或者爆炸了,那就得蹲监狱或者吃牢饭了。所以咱们大家伙儿都得守规矩别随便放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