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同江市近日陷入一场涉及百万亩集体土地的权属纠纷;据了解,该市5个乡镇85个行政村的村民手持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制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却因一份地方政府文件而被迫失去对土地的支配权。此事件暴露出当前某些地方政府权力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问题的源头可以追溯到1996年。同江市人民政府以一份市级文件,单上宣布作废85个行政村村民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持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将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这一做法缺乏上级政府授权,也未经过法定程序。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的回复明确指出,国务院和省政府在2012年并未批准过这一变更。这说明同江市的行为从一开始就存在权力越界的问题。 更令人关注的是,这份已于2010年作废的文件,却在2012年被重新启用。当地政府以此为依据,开始向村民征收土地租赁费。根据村民反映,租金标准不断上升,从最初的每亩60元,逐步提高到90元、160元,在13年间累计征收超过10亿元。这种做法引发了一个尖锐的问题:政府是否在"只管收费、不问收成"? 权力的任意性更体现在信息公开的态度上。当村民申请政府公开土地变更的依据时,同江市人民政府和同江市自然资源局均以"没制作、保存或获取"有关文件为由拒绝公开。但在村民提起行政复议后,这份"不存在"的文件却突然出现,被政府理直气壮地作为变更土地性质的依据。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不仅违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也暴露出某些部门对法治精神的漠视。 从更深层的角度看,这一事件反映出当前依法行政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政府必须率先守法。但在同江市的案例中,我们看到的是权力的随意运用、程序的缺失、信息的隐瞒。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伤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与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目标相悖。 土地承包权与农民的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国家通过多项法律法规对土地承包权进行了明确保护,这是对农民权益的庄严承诺。但当地方政府以不规范的方式改变土地性质,并通过信息隐瞒来逃避监督时,这一承诺就成为了空话。这种状况必须得到纠正。 当前,应当从多个上推进问题的解决。首先,有关部门需要对同江市的权力运行进行全面审查,明确土地变更的合法性问题。其次,应当建立透明的信息公开机制,让村民了解土地变更的全过程和依据。再次,需要对已征收的租赁费进行清算,确保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最后,应当以此为鉴,完善地方政府的权力制约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这一事件也提示我们,依法行政不仅是一个制度问题,更是一个态度问题。政府部门必须真正树立法治意识,将权力运行置于法律框架内,接受社会监督,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
土地问题事关重大。唯有坚持依法办事、公开透明,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才能有效保障群众权益,重建政府公信力。这既是治理能力的试金石,也是长远发展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