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成都的瞿先生在2024年10月刷抖音时,遇见了陈女士。陈女士温柔的声音和频繁的互动让瞿先生喜欢上了她,两人很快私下加了微信,聊天频率越来越高,语气也变得暧昧起来。瞿先生多次向陈女士表达好感,甚至以为两人已经是恋爱关系了。为了博取陈女士的欢心,瞿先生开始不断投入金钱。他给陈女士转了一笔钱请她母亲吃饭,之后转账越来越频繁,数额也越来越大。2025年3月达到了高峰,有时候他会转1万、2万、5万,甚至不惜四处借钱也要给陈女士转钱。这期间他总共给陈女士转了11万余元。瞿先生私下转账只是小部分开支,更多的是直播打赏。仅仅半年时间他就给陈女士打赏了167万元,为此还向多个平台借了126万元。在二人的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到,即便每天只花50元生活费,他也要省下钱来支持陈女士。直到2025年年初他才发现陈女士早在2019年就结婚了,而自己却一直被蒙在鼓里。瞿先生彻底崩溃了,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于是他与陈女士断绝联系,并把陈女士和抖音平台都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还所有款项。庭审中三方展开了激烈辩论。瞿先生认为陈女士以结婚为目的诱导自己转账和打赏;抖音平台未尽到审核和监管义务导致自己遭受巨大财产损失;而陈女士表示双方只是普通朋友关系;她作为聊天主播与粉丝的互动属于工作;且她也从未说过自己未婚;她认为瞿先生作为资深用户应当知道虚拟性和社交属性。此外他还对其他主播进行了520元、888元转账显示他的暧昧表达不专注。最后法院判决认为根据聊天记录双方聊天频次多且暧昧不清;而瞿先生为了建立恋爱关系才转款;陈女士不明确告知自己已婚仍暧昧不清违反了公序良俗应返还全部私下转账款项;而关于167万余元的打赏问题则认为属于网络服务消费行为而非无偿赠与无需返还。最终法院判决陈女士返还11万余元的转账款;驳回了要求退还167万直播打赏的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