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薄弱与校园欺凌问题仍需重视。近年来,各地虽优化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但基层学校中,学生对欺凌行为的界定、应对方式等仍存认知不足。一些看似玩笑的行为,若未及时引导和处置,可能发展为持续伤害,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校园秩序。 原因:预防校园欺凌需多方协同。其发生往往涉及多重因素:一是部分学生缺乏规则意识和同理心,易受群体压力影响;二是农村及城乡接合部学校法治教育资源不足,普法活动存在碎片化现象;三是部分学生在遭遇侵害时不知如何取证和求助,导致问题处理滞后。因此,推动法治教育从“形式化”转向“实效化”,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课题。 影响:法治介入有助于化解风险。近日,清远市司法局组织工作人员和律师走进清新区浸潭镇红星希望小学,开展“学雷锋·践法治·护成长”普法活动。活动通过趣味游戏、案例讲解、情景互动等形式,向学生普及欺凌行为的危害及法律后果,并教授自我保护方法。现场还赠送法治书籍,促进校园法治教育与日常学习结合。这种沉浸式普法方式,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规则认知。 对策:普法需常态化和精准化。清远市司法局表示,将持续创新“法治进校园”形式,以雷锋精神为引领,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建议从三上推进:一是针对校园欺凌、网络安全等高发问题,开发分年级、分主题的课程包;二是加强法治副校长、律师进校园等机制与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的衔接,形成“预防—报告—处置—修复”闭环;三是优化基层普法资源,通过案例库、模拟法庭等形式提升学生参与度,避免形式化宣传。 前景:高质量法治教育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未成年人保护需法律与教育并重。随着“八五”普法的深入,司法行政部门与学校、家庭及社会力量的协作空间将深入扩大。通过将普法转化为可持续的治理能力,有望从源头减少侵害事件,营造更安全、友善的校园环境。
当雷锋精神与法治建设在校园结合,展现了社会治理的创新实践。清远市司法局通过柔性普法,不仅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构筑防线,更探索出法治与德育融合的新模式。这种潜移默化的法治启蒙,或将成为培养公民法治信仰的重要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