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一男子花2.5元买了瓶啤酒还买了瓶啤酒

2019年11月,中山的林生拿着在小榄商场消费的小票去找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维权,结果商场不仅被罚,还得给消费者赔钱。这事得从林生买东西说起,他花了2.5元买了瓶啤酒,还有69元买了盒绿茶。结账后他发现啤酒印着“已过期”,绿茶标签上的配料表和执行标准号也没有。林生拍了照去投诉。 监管部门一查,确认啤酒是过期的,绿茶标签有问题,商场也没做进货查验记录。到了11月,商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仅要把商品下架,还要承担法律责任。林生把这事告到法院,他要退钱还得赔1000元。《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说得很清楚,消费者能要求退一赔千。 法官审理后认定商场欺诈。最终判了退给林生71.5元货款,还要支付1000元赔偿金。法院直接把消费者损失放大十倍。法官还支了几招维权:买完先拍照存好小票和标签;不懂的可以现场问店员或者上网查;即使金额小也可以打电话投诉或者上网举报。商家也要注意:进货要留发票和合格证;标签上的东西要全写清楚;危险品要贴警示语。 这事儿虽小却关乎饮食安全和信心。记住留好证据、敢于主张、合法维权,让十倍赔偿不再是纸上谈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