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有点让人犯嘀咕,有人把尿素投诉到了农业农村部门,说里面有猫腻。可农业部门手里的牌不多啊,《肥料登记管理办法》里说得很清楚,像尿素这种农业上用的老牌肥料本来就不用登记,所以农业部门其实管不了这事。这就好比你在超市买东西,商品的质量问题找市场监管部门才对。 那肥料是不是有工业生产许可证呢?不管这个证是怎么来的,哪怕是委托别人代加工的,只要是产品质量出了问题,都得按《产品质量法》来办。再说了,那个发证的地方就叫市场监管部门。 你看这尿素标着的工业生产许可证跟实际生产的厂家对不上号,要么是贴牌要么是代加工的把戏。按照规定,一个产品如果有两个厂名、两个厂址和两个许可证编号,这就属于“造假”了。这种事儿执法权还在市场监管部门那边。 农业部门只管登记这块儿的事儿,其他备案的复合肥、掺混肥也是一样。一旦牵扯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厂名厂址不符的情况,农业部门去查就是越界了。 综合上面这些情况来看,这个投诉咱们不能在农业部门这边搁置了,直接转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去受理才是正经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