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追星花冤枉钱

最近有个事儿挺让人操心,就是未成年人追星花冤枉钱。这事就发生在2007年出生的小童身上,他可是某偶像团体的铁粉。这人把家里人给气坏了,因为他短短几个月就花出去差不多15万,尤其是有一个月更是在一家店里面掏出了6万多。这事可别小瞧,那家店的老板阿伟可不简单,他其实就是那个偶像应援团队的负责人。他拿明星周边当幌子,暗地里就是要让粉丝把钱掏出来买专辑拿去打榜,说白了就是变相的集资。 法院一看这事儿就觉得不对劲。小童才多大岁数啊?就是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花这么多钱肯定超出他的理解范围了。再说那个阿伟,他明知道来买东西的多半是粉丝,还故意把价格抬得高高的,忽悠大家不停地买。这种利用感情来骗钱的行为已经不是正常做生意了。 最让人头疼的是,小童用的是他家长的手机号注册账号,而且都是半夜里偷偷消费。这说明网络平台在实名认证和支付监管上做得还不够细,得赶紧补上这些漏洞才行。平台作为交易的场所可不能当甩手掌柜,得用技术手段把坏人拦在外面。 这次的判决挺干脆的,直接判阿伟把一部分钱退回来。二审也维持了原判。这就给那些想搞“饭圈”集资的人敲响了警钟:法律是不会支持你们这样忽悠未成年人的。 其实国家之前也一直在整治这种乱象,这次案子能顺利审完也算是司法和行业管理接上了头。青少年喜欢追星本来没什么错,但如果被资本和组织牵着鼻子走了,很容易就变成非理性消费甚至价值观扭曲的人。 所以说家庭、学校、平台和监管部门都得一起使劲儿,帮着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只有把“粉丝经济”管好了,才能还给大家一片清朗的成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