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保险业七年拒赔涉诈7.15万件挽损24.76亿元 反欺诈协同治理向纵深推进

一、问题:欺诈手段多样,保险领域违法犯罪不容忽视 近年来,广东保险欺诈案件呈现组织化、链条化、技术化等新特点;从人伤“黄牛”团伙操控伤残鉴定、伪造住院记录,到修理厂与律所合谋反复“制造事故”套取车险赔款;从农户利用手机系统漏洞篡改照片时间水印虚报死亡牲畜,到营销员内外勾结伪造报警回执骗取理赔款——欺诈已渗透到保险业务多个环节。 广东银保监局披露的数据反映出问题的严峻性:2018年以来,驻粤保险机构依法拒赔涉嫌欺诈案件71559件,累计挽损24.76亿元,推动公安机关立案107起,涉案金额1.23亿元。数据表明,保险欺诈不仅侵害保险机构正当权益,也扰乱市场秩序,最终损害诚信投保人的共同利益。 二、原因:利益驱动与监管短板叠加,滋生土壤尚未清除 保险欺诈高发有其深层原因。一方面,部分当事人法律意识薄弱,将骗取保险金视为“低风险、高收益”,主观故意明显。另一方面,欺诈往往依托中介、医疗、鉴定机构,甚至司法辅助人员形成利益链条,单一机构难以独立识别并及时拦截。 同时,跨地区、跨险种的信息壁垒长期存,使部分人员在不同地区、不同公司间反复作案,累计骗赔金额不断扩大。惠州某“人伤黄牛”团伙持续作案10年,涉案200余起、金额约5000万元,其长期潜伏的重要原因之一正是信息共享不足。 三、影响:不止单案损失,市场信任与行业生态受冲击 保险欺诈的危害不止于一笔赔款流失。对行业而言,欺诈推高整体赔付成本,最终可能通过费率上涨转嫁给消费者,形成不良循环。对社会而言,个别案件中律所、医疗机构、鉴定机构等专业主体卷入共谋,削弱有关行业公信力。 典型案例中,太平洋财险佛山分公司查处的安责险欺诈案,涉案方试图以“死亡员工冒充新员工”骗取百万元赔款,暴露出部分市场主体诚信底线失守。此类案件一旦得逞,不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也会削弱公众对保险制度的信任。 四、对策:联动机制逐步完善,系统防控能力持续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广东监管部门与行业机构合力推进,逐步形成以警保联动、数据赋能、宣传教育为重点的防控体系。 在警保协作上,广东银保监局与省公安厅于2020年8月签署合作备忘录,省保险行业协会同步成立反保险欺诈中心,累计召开30余次联席会议,共享高风险人员信息229人次、高风险修理厂及律所127家,并与13个省市打通跨地区数据通道,累计共享风险信息近8万条,实现从“各自应对”向“协同打击”转变。 数据技术上,广东车辆数据信息管理平台已与交警、医院、鉴定机构实现互联互通;67家产寿险公司接入保险诈骗风险防控系统,45家已正式上线运行。2020年航延险排查出高危线索近2000条,2021年车险、农险、企财险等领域线索逾7000条,并配合执法部门查询400余次,数据驱动的识别与核查能力不断增强。 宣传教育上,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公安经侦部门推出风险提示海报,组织拍摄反欺诈主题短视频,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典型案例30余篇,累计培训公检法保专业人员逾2万人次,推动诚信理念贯穿投保与理赔全流程。 五、前景:长效机制仍待深化,治理任务依然艰巨 广东保险反欺诈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从长远看,防控体系仍面临挑战。随着欺诈手法不断翻新,技术对抗持续升级,对数据分析能力和跨部门协同效率提出更高要求。同时,如何在依法打击欺诈的同时,保障正常理赔的效率与公平,也需要监管部门和保险机构持续把握平衡。 业内人士认为,反欺诈的关键在于完善“事前预防、事中识别、事后追偿”的全链条机制,推进行业数据标准统一、信息共享常态化,并深入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欺诈违法成本。

保险欺诈侵蚀行业发展基础,也破坏社会诚信。广东的实践显示,治理金融犯罪离不开监管科技与法治手段的配合。在数字经济加速发展的背景下,只有持续提升监管与风控能力、强化跨部门协同、增强公众风险意识,才能更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