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隐形”变“透明”

最近社区里电梯打广告、公共车位出租、场地经营这些事带来的收入,大家特别关注。这说明现在大家生活变好了,权利意识也强了,对自己在小区公共事务里的利益有了更高的期待。不过调查发现,从收入产生到怎么分钱用,中间还有很多模糊地带和问题。本来应该属于所有业主的收益,有时候就像是“隐形”的。法律规定很清楚,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又很难。法律界说,物业用了大家的地方挣钱,扣掉合理的成本后,剩下的都应该给业主。这里的地方包括电梯、楼道、外墙、绿地还有占了马路的停车位等等。法律上定得很明白,但要落实还真不容易。到底哪些成本能算合理的,一直是个大问题。物业在招商、维护、用电、雇人这些方面花的钱,到底能不能全算进去?现在标准不统一,也没有细化的规定,容易让业主和物业之间产生矛盾。还有更关键的一点是,钱赚了多少、花了多少、剩下多少这些信息,经常没法及时、清楚地告诉大家。现在小区的收益管理主体五花八门。有业委会的小区,一般都是业委会代表大家管或者让物业代管;没业委会的小区,很多是根据以前签的合同让物业代管,或者让居委会临时管一管。这种模式本来挺好的,但要是没有有效监督和制衡,管理责任就容易落空,信息也容易被封锁起来。 调查发现有些小区公示公共收益的信息只是走过场,要么内容太笼统看不懂,要么好久不更新了,甚至还有根本不公开的情况。业主去问的时候,得到的回答往往是“收支平衡”、“用来修东西”这样的空话,根本查不到具体的数据明细。有些老小区因为没有业委会、产权关系乱、以前遗留问题多,收益到底归谁、怎么用就更不清楚了,监管几乎就没了。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的专家说,要想把公共收益管理得透明规范,得靠小区内部的治理结构和能力提升。业委会是代表大家利益的核心组织,它能不能成立、能不能好好干活,直接决定了收益能不能管好和被监督好。现实情况是业委会“成立难”、“运行难”、“监督难”的问题都有,有些业委会专业性不够强,干活也没那么积极。这就限制了它的作用发挥。 同时,业主自己的参与意识和监督能力也很重要。法律虽然规定了业主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但是怎么行使这些权利还得靠业主自己懂法律、有热情去参与社区的事。现实里因为信息不对称、大家一盘散沙很难统一行动这些因素,单个业主的监督往往效果不明显。 小区的公共收益问题看起来像是家里的事,但实际上关系到基层治理现代化和大家的切身利益。要把这笔钱从“隐形”变成“透明”,从“说不清”变成“管得好”,得靠大家一起努力才行。一方面要赶紧把相关法规的操作办法细化一下,把怎么算钱、扣成本、公开信息的标准定下来。另一方面要大力支持和推动业委会依法成立并规范运作。还可以试着请第三方来审计一下账目或者用社区公示平台这种数字化手段来监督。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大家的集体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形成大家一起建、一起管、一起享的好风气。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属于大家的权益守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