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一男子把自己在外面养的人护在身后,就因为他的原配走过来了,直接对着她又是踢又

这事儿发生在江苏徐州一个路口,一个男的把自己在外面养的人护在身后,就因为他的原配走过来了,直接对着她又是踢又是打,好几拳都砸在头上。那女的被打趴在地还拖着走了十几米,她六岁的孩子冲上来拦架,结果也被推倒在地还抓伤了脸。地上的女的扯着嗓子喊:“大伙儿瞧瞧,他为了那个小三打我跟孩子!”旁边的人立马报了警,救护车把昏迷抽搐的妻子拉走检查,孩子也送去看看有没有脑震荡。 警察先把现场固定好,接下来会给被打的老婆做伤情鉴定。要是构成轻伤二级以上,那男的就得按故意伤害罪判刑,顶格也就三年以下;要是轻微伤,那就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罚5到10天,再交200到500块钱罚款。特别要注意的是,打不满14岁的孩子属于从重情节,最高能关15天、罚1000块。要是孩子伤得重到轻伤了,那男的除了故意伤害罪还得看能不能定个虐待被看护人的罪。 《民法典》里写得明白,要是有家暴导致离婚,没过错的一方能要求赔偿钱,财产分割能多占点。说白了就是老婆要是起诉离婚,老公不光可能变成“净身出户”,还得另外赔精神损失费。《反家庭暴力法》也说了,谁看到家暴都得上去管管;警察接到报警必须马上出警发告诫书,居委会村委会也得把这份文件备案留底。 有人说老婆最后能签谅解书男人就能没事了?这可不是那么回事儿。就算签了谅解书,警察该批评教育还是得批评教育,该发告诫书还是得发告诫书;要是以后再动手打人,有了前科量刑肯定会更重。更重要的是现在社会信用体系里已经把家暴记录给记上了,以后贷款、考公务员、参军都可能受限。动手打人这一次,这辈子都得背着这个污点。 评论区老有人说“不爱了就离呗”。可现实中哪有那么容易啊?经济上离不开、孩子得自己带、家里长辈面子还要、外面还有人指指点点……这些像网一样把人给困住了。所以只能一次次忍着、一次次受伤害。法律提醒大家:婚姻要是只剩下痛苦没有尊严了,赶紧止损才是唯一的办法。收集证据、找律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每一步都在为“离开”做准备。亡羊补牢虽然晚了点但总比不补强。 视频里幸亏有路人喝止,还有小孩用小小的身体护着妈妈,不然这事儿可能更惨。法律鼓励大家见义勇为。《反家庭暴力法》第20条说了:看见正在发生的家暴谁都能上去劝;劝不住的赶紧打110或者找居委会。你那一声呵斥、一个电话,可能就是受害人脱险的最后一根稻草。下次再看到街头有人动手,请记得先报警、再拍照取证、最后拉开打人的人,顺序不能弄反了。 最后给受害者三句悄悄话: 保留证据是自救:照片、病历、报警回执、证人的电话都是法庭上的救命稻草。 安全优先:赶紧找单位、社区或者妇联申请庇护点,千万别自己一个人面对坏人。 心理干预不能少:家暴造成的心理创伤比身体上的伤口要深得多,赶紧联系专业机构做心理干预。 当众挥拳的那一刻男人不光是没了理智,更是触碰了法律的底线。希望每一次曝光都能阻止一次暴力发生,愿每一段婚姻都能回到平等尊重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