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年薪60万的男子向36名同事借款200万的事情挺轰动的。3月18日,浙江嘉兴广播电视台的小新给大家汇报了这个情况。范先生就在嘉兴平湖独山港一家大企业工作,去年他遇到点麻烦事。他向30多位同事借了钱,总共给借出去两百多万呢。因为这事被公司开了,范先生不干了。范先生说,借钱是私人之间的事,公司不该辞退他,要求公司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还有加班费,总共是两百四十多万呢。 据了解,事情是这么发生的:范先生当时钱不够用了,把自己积蓄交给大学同学投资,结果同学那边资金链断了,钱收不回来了。没办法啊,他就只能找同事借点钱缓解一下。柯总给记者讲:范先生在单位里管着一个部门呢,这帮员工发现他到处借钱去买彩票,还给他们出主意借钱给他,甚至还偷偷登录同事电脑把机密信息给发出去了。 柯总监是公司人力资源的负责人,她当时告诉记者,范先生向部门里36个人借过钱呢!而且不止一次呢。有的同事没钱给他借了,他教员工在手机上贷款再借给他。有的借了还、还了又借。还有的直接教唆员工网贷出借给他。 这个事件还引起了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的关注。他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话,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这就说明范先生的行为确实很严重啊。 再说一次啊:这个行为发生在工作时间还有公司内部,给公司劳动纪律造成了很大的扰乱。更严重的是在警告之后还没改正错误呢!公司可是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已经报给工会了并得到同意啊!还有对违纪行为进行公示后才下达书面通知呢!这次可是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要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