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执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帮助十名农民工追回欠薪,挽回经济损失。案件的妥善办结,说明了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工作成效,也为类似纠纷处理提供了参考。案件源于一项工程项目的施工纠纷。廖某金等十名农民工受雇于被执行人肖某,参与此项目施工作业。工程竣工后,双方就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协商未果后,农民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肖某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随后,十名农民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总额为七点六万余元及利息。执行过程中,法院干警发现案情较为特殊。肖某在执行立案后已向部分农民工支付了大部分劳动报酬,但仍欠杨某源一万余元,另欠其他九人共计二千一百一十五元。部分履行与部分拖欠并存,既显示其支付能力有限,也反映其履行义务不够主动。面对这个情况,南雄法院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结合法院执行实际,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推进化解。法院干警认为,案涉金额不大,但涉及人数多、关系到十个家庭的基本生活,必须尽快推动问题解决。为此,执行干警优先采取柔性措施开展工作。执行干警对肖某进行耐心释法,明确告知拖延或拒付农民工工资属于违法行为,不存在“金额小就可以拖”的空间。同时,干警结合典型案例说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包括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信用惩戒;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通过把法律后果讲清讲透,促使肖某正视问题。除法律释明外,执行干警也从现实层面进行疏导,引导肖某换位思考,理解工资对农民工家庭的重要性,提醒其珍惜个人信用、主动履行责任。在持续沟通下,肖某态度逐步转变,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最终,肖某一次性支付了部分申请执行人的工资并承担执行费用。对于仍欠付杨某源的一万余元,法院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明确支付期限。款项到位后,法院将款项及时发放至十名农民工手中。该案的办理显示,善意文明执行在此类案件中能够发挥积极作用。通过释法明理与沟通疏导,既促成法律义务履行,也减少对当事人正常生活和信用的影响,更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这一做法对民生类、标的额相对较小但涉及人数较多的案件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让劳动者劳有所得,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也是营商环境和社会诚信的重要基础。此次执行案例表明,司法执行既要有依法强制的力度,也要有善意文明的方式,通过法理、事理、情理相结合,把“纸面权益”落到“真金白银”。当每一笔工资都能按时足额兑现,劳动价值才能得到尊重,社会运行的信任基础也会更加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