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的“集约化”与“集约化”

话说2001年,国家颁布了个GB18596标准,专门管那些养猪养鸡的排污问题。到了现场一看,有些农户猪圈散落在村里,既没有化粪池也没有粪堆棚,污水直接排进了水渠里,里面的氨氮和COD数值一查就超标了。执法人员检测了一下,指标确实超出了规定。这时大家就好奇了:这算是违法排放吗? 要是翻看2001年的标准原文,答案就藏在里头了。前言里写得很明白:这个标准只适用于那种集约化、规模化的养殖场,散养户根本不在范围内。正文的1.2节又强调了一遍:“……还有这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和投产后的排放管理。”说白了,只要养猪养鸡的地方不够大,就不归GB18596管了,就算超标再多也不算行政处罚里的“违法排放”。 那啥是“集约化”呢?标准里把它定义为在一小块地里投入很多生产资料和劳动,还得配上新工艺新技术。这么一看,传统的那种散户自家养几头猪几头牛的方式,天然就被排除在外了。 虽然法律给了这些小散养户通行权,但农村里污水横流、臭味熏人的投诉声却没怎么减少。地方环保部门一般也就是劝一劝让养殖户限养、搬家或者修个粪污处理设施,很少直接罚款;财政和农业部门则鼓励大家堆肥、搞沼气来减少污染量,把治理的担子更多地压在了养殖户身上。毕竟法律不能强人所难嘛。 说到底就是要搞清楚GB18596的界线:集约化的场子必须达标才行,而散养的法律不管这些。对于养殖户来说,与其纠结到底有没有超标,不如主动升级一下粪污处理设施。这样既能少跟邻居吵架,也能给以后想扩大规模的时候留条后路。对于监管者来讲呢?把有限的人力物力用在大场地上更划算;政策补贴、技术示范还有生态补偿这些办法还得再加把劲。只有这样才能让村里的养殖业既挣钱又不污染河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