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年底,本来大家都高高兴兴准备过年,结果因为小孩子瞎玩烟花爆竹,又闹出不少事。最近在四川自贡市一个镇农贸市场里,三个才八九岁的小学生把点燃的鞭炮塞到了化粪池的盖板缝里,瞬间炸开,把盖了厚厚的混凝土盖子掀翻了,碎石四溅,连旁边两辆私家车都被砸坏了。村委协调后,三个孩子的家长已经把修车费和赔偿公共设施的钱凑齐了。其实这种事儿也不是头一回发生,就在前一年的春节前后,四川内江资中县那边也有类似的情况,有八辆汽车被损坏。这两个地方——内江和自贡——都是从2022年开始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可奇怪的是,明明禁止卖炮仗,这些孩子怎么还能那么轻易买到呢?有一个孩子的家长就说,鞭炮是在镇上的临时摊位买的。记者去暗访了一下,在“禁燃区”里,有些小店虽然不敢明摆着卖,但只要顾客开口,他们还是能私下里卖货。有商家还直说自己根本拿不到合法的零售许可证。 这事儿说明了一个问题:“禁燃令”光喊口号不管用。咱们现有的法规主要是管生产运输和销售资质的,并没有像《烟草专卖法》那样直接规定“不准卖给小孩”。这就导致了一个很尴尬的局面——谁也不敢罚谁,因为没有法律依据。 四川省的法学专家觉得这种情况不能再拖了。现在的小孩认知能力差、好奇心强、模仿能力也强,他们根本不知道玩鞭炮有多危险。专家建议国家赶紧修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专门加一条“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其实兰州那边已经带头这么做了。除了修法,光靠那不行,还得多管齐下: 第一是要管市场,“禁燃区”和重点时间节点得严查非法贩卖行为。 第二是要管家长,家长得看住孩子,好好教育他们。 第三是学校和社区要多搞宣传活动。 第四是要畅通举报渠道,大家一起盯着那些违法的小贩。 说到底,安全这事儿不能马虎。光有禁令还不够,必须让“禁售”的条款写进法律里。只有家里、学校、社会和政府一起使劲儿,把安全教育做细做实,才能把安全防护网织得更密更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