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给贺娇龙搞纪念,有关部门说会依法处理。

网民给贺娇龙搞纪念,有关部门说会依法处理。贺娇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服务中心的主任,这阵子她走了,大家都很难过。贺娇龙在昭苏县领导农产品品牌建设和乡村旅游发展,她穿红斗篷、在雪地里骑马的样子挺有名。大家觉得她是个好干部。昭苏县相关部门收到不少留言和电话,说想给她立个雕像或者画像。昭苏县的工作人员说已经把这些民意反馈给县委和县政府了,之后会按规矩研究处理。 纪念设施的设立要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建立纪念设施有关规定的通知》,必须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才能搞个人纪念馆或者塑像。而且城市雕塑建设也要走严格的程序。这些规定是为了确保纪念行为严肃、规范、有导向。大家其实怀念贺娇龙是因为她为人民服务、默默奉献的精神。她在昭苏县搞产业推广的时候用了新媒体平台,大家对她的印象深刻不是因为雕像而是因为她的工作成绩和真心实意。 现在乡村振兴和民族团结的工作中还有很多像贺娇龙这样的干部在默默奉献。他们不求名利只干实事。对他们的纪念更应该注重传承他们的精神和事业。现在大家对贺娇龙的追思已经超越了个人层面,变成了对新时代干部担当作为、党群同心共促发展的集体共鸣。这种共鸣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群众紧密相连的关系。 贺娇龙走了大家都很痛惜,网民提议搞纪念设施说明大家尊重实干者。纪念的意义最终还是精神本质上的东西。优秀党员干部用行动书写为民篇章早就刻在了土地上融入发展年轮里了。现在要考虑如何依法依规地总结、弘扬这些先进典型代表的精神力量,把他们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动力。这是更值得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