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互联网平台已成为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台经济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技术创新、带动产业升级诸上活力突出,但其特殊的竞争机制也带来新的监管课题。为更规范平台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为我国反垄断监管提供了新的制度工具。 互联网平台与传统产业在竞争特征和垄断行为形态上差异明显。传统领域的垄断行为多表现为较为直观的价格操纵或市场分割,而平台经济中的垄断风险更隐蔽、更复杂。算法决策、数据优势、网络效应等因素叠加,可能催生新的垄断行为。这也意味着反垄断监管需要及时更新方法与规则,更精准地回应平台经济特点。 此次指引在内容上强调系统性与针对性。指引共五章,围绕垄断风险识别的考虑因素、合规风险管理措施以及合规保障机制等作出说明。其中,风险识别部分细化了四类垄断风险的判断标准,为平台经营者提供可操作的参考。指引还列举八类风险示例,包括平台间算法共谋、不公平高价、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强制“二选一”、“全网最低价”承诺等,这些示例源于近年来典型案例,便于企业对照自查。 值得关注的是,指引定位为一般性指导,并非强制性规范,反映了在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之间寻求平衡。市场监管部门也明确,某项行为是否构成垄断,仍需依据反垄断法及涉及的法规规章,经过调查取证和分析论证后作出认定,从而避免简单化处理。 从更深层看,指引的出台体现了对平台经济监管的审慎与理性:既防止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消费者权益与公平竞争秩序,也为创新发展预留空间。通过提前明确风险边界,平台经营者可以更主动开展合规管理,减少无意触碰法律红线的可能。相比事后处罚,事前指引更有助于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和良性生态。 指引发布也意味着平台经济监管进一步走向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近一年相关监管实践,可以看到制度框架正在完善,平台监管正从应急式、个案式向更系统、更规范的治理方式转变。此变化有助于企业在更明确的规则下开展经营,降低合规不确定性与风险。
平台经济连接千行百业,既承载创新活力,也影响市场秩序;出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关键在于用更清晰的规则引导企业把竞争建立在效率与创新之上,把增长建立在规范与信任之上。坚持依法治理、协同治理、源头治理,推动形成可预期、可持续的竞争环境,平台经济才能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与民生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