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车操作不当致车辆受损物业公司被判担责

一个很有意思的新闻是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宣判的一个案例,涉及到立体车库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受损的问题。 张某在3月20日这一天,把车开到一个地下立体车库取车。他用控制面板操作载车板把车子运送到地面上。 就在张某和同伴上车的时候,右后车门还没来得及完全关闭,李某这个家伙就突然操作了同样的控制面板。 结果就是张某的车辆被迫重新上升,右后车门被机械车位的金属支架给挤压坏了,维修费用大概是2万多元。 张某觉得李某没按规矩来取车,应该承担责任。另外他觉得物业公司也没管好设备和保障安全。 于是张某就把李某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了,要求他们赔偿修理费用2万多元。 李某和物业公司都不认为是自己的错。李某说他在操作前根本没看提示和操作指南。物业公司也说他们给所有使用者都发了联系方式和提示,还配了保安24小时巡逻。 法院审理后觉得李某有点过分了。李某作为新手没阅读指引也没培训就直接操作了设备,还是在看到有人正在取车的时候操作的。结果他的行为导致机械支架挤压张某的车门造成了损害。所以法院认定李某主观上有过错,承担主要责任。 不过物业公司也不是没责任。物业公司虽然规定没培训的人不能操作设备,可是他们没提供证据证明给使用者培训过设备操作,也没安排专业人员现场指导。他们就放任车主自己瞎折腾这种操作方式导致安全管理上有漏洞。所以法院认定物业公司也有一定过错。 从张某开锁定车灯亮起到李某开始操作这不到10秒钟的时间内,因为速度太快给双方都没留下足够的时间关闭右后车门还是合理范围内的事情。后来张某为了防止人身伤害在载车板上升的时候也没有再次去关门。所以法院认为张某这边没有过错。 综合这些情况下来,法院裁定李某承担60%的责任、物业公司承担40%的责任。这个判决已经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