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所在:弱势老人面临权益受损 两位年迈老人因儿子在国外不幸离世,本应获得的死亡赔偿金遭遇分割难题。
保险公司将135万元赔付款全部划入儿媳张某某账户后,该女性却以各种理由拒绝与老人分割。
这一事件反映出一个普遍社会问题:老年人因年迈体弱、法律认识不足、取证能力有限,在财产权益纠纷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合法权益容易遭受侵害。
传统诉讼程序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而言,往往面临举证难、维权成本高等现实困境。
二、制度保障:检察机关主动担当 濮阳县检察院在接到老人申请后,迅速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这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主动保护。
民事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能,旨在通过检察权的介入,对缺乏诉讼能力的弱势群体提供有效法律帮助。
检察机关认真审查了案件事实,确认两位老人作为被保险人的近亲属,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享有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权。
这一认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死亡赔偿金属于被保险人的近亲属共同共有财产,应按照遗产分配原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合理分配,任何一方都无权独占。
三、具体行动:贴心服务打通维权通道 承办检察官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实际帮助。
鉴于老人行动困难,检察机关主动上门走访,耐心指导并协助收集身份信息、赔偿协议等关键证据,最大限度减轻了老人的维权负担。
这种做法改变了传统被动受理模式,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检察理念。
同时,检察机关向法院提交了专业的支持起诉意见书,详细阐述了法律适用依据,并就案件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与法院充分沟通,有效加快了案件审理进程。
这种检法协作机制确保了案件得到高效、公正的处理。
四、良好结果:调解化解纠纷 在检察机关的支持和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最终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老人成功获得了应得的赔偿金,晚年生活得到了有力保障。
这个结果既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治手段的温度和力量。
相比于对抗性诉讼,调解方式更有利于修复家庭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效果。
五、工作成效:弱势群体保护成体系 濮阳县检察院近年来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始终聚焦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累计办理支持起诉案件9件。
这一系列案件的办理,建立起了保护弱势群体的制度化、常态化机制。
检察机关通过扎实履职,不断打通法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平安濮阳、法治濮阳建设注入了坚实的检察力量。
这种做法也为全国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提供了有益借鉴。
从"坐堂办案"到"上门送法",从"单打独斗"到"协同治理",这起案件的办理轨迹折射出新时代检察机关的为民担当。
当法律条文转化为看得见的正义,当司法温度消融家庭矛盾的坚冰,我们更能体会"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深刻内涵。
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上,此类"小案"恰是检验司法为民成色的试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