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种方式究竟哪个更“抗风险”?

2016年3月,A公司购入了一台专门用于研发的设备,这笔钱一共花了58.5万元。具体说来,设备的价款是50万元,进项税额是8.5万元,都是通过银行存款支付的。虽然这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但公司给设备定的预计净残值率只有3%,也就是说未来报废时也就值个零头了。 为了能在税前一次性把这笔钱扣除掉,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早在2014年就出台了财税〔2014〕75号文,给大家设定了三道“门槛”。只要符合这三个标准里的任意一条,企业就能把购进的成本“一竿子到底”。这三个标准分别是:生物药品等6大行业里的小微企业研发设备;所有行业里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还有所有行业里单位价值低于5000元的低值易耗品。 对于这种一次性扣除的做法,会计圈里出现了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直接进费用,另一种是先入固定资产科目然后再折旧最后费用化。这两种方法到底哪一个更稳妥呢?咱们先看看这两种方式是怎么操作的。 第一种方法比较简单粗暴:直接进费用。公司直接把50万元的价款和8.5万元的进项税额加起来,总共58.5万元的银行存款一下子转到管理费用里。虽然这样做账面简洁明了,税前扣除也不会有争议,但是一旦碰上审计或税务抽查就有点麻烦了,因为缺少固定资产科目的痕迹。 第二种方法相对复杂一点:需要分两步走。首先把50万元的价款计入固定资产科目,8.5万元的进项税额正常抵扣;到了下个月再一次性计提折旧并计入当期损益。这样虽然会多写两笔分录,而且累计折旧科目会有短暂的余额存在,但是账套完整且可追溯性强。 那么这两种方式究竟哪个更“抗风险”呢?从审计和IPO的角度来看,第二种方案留下了完整的轨迹链条,会计师事务所更容易接受这种做法。未来如果要上市或者被并购时监管层也更倾向于看到这种“资产→折旧→费用”的完整链条。 从税务抽查的角度来看,第一种方案一旦被认定为“不入账”就会面临补税的风险;而第二种方案即便被质疑一次性扣除不合规也能拿出折旧台账来说明理由。从资金占用的角度来看呢?第二种方案通过折旧过渡实际上暂缓了一次性的现金流出相当于一笔无息贷款;而第一种方案则直接减少了当期利润可能影响分红或者贷款额度。 最后总结一下吧:对于金额小、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直接费用化最省事;专门用于研发且单价不超过100万元的设备如果以后有上市、审计、融资计划的话还是建议走第二种方案;6大行业小微企业的共用仪器设备同样适用第二种方案保持账套一致性为后续复核留足余地。 把政策、账务、税务风险还有资金需求放在一起综合考量大家就能在“省事”和“抗风险”之间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那条中线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