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名被告因在幼儿园入学事件中行贿获刑

2024年3月31日,14名被告因在幼儿园入学事件中行贿,在香港区域法院被判处了8至14个月的有期徒刑。此案源于香港廉署在2022年接到的贪污投诉,该投诉揭露了英基乌溪沙幼儿园2019至2022学年幼儿班入学申请中的不当行为。廉署经过调查,发现时任行政主任林珍妮处理了相关申请,并收受了家长们的贿赂。在2024年10月,林珍妮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她被指控犯有五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和四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定于4月20日进行最终的判刑。 家长们为了让孩子插队入学而向林珍妮提供了共约110万港元的贿款。这13名家长和1名商人萧裕邦通过贿赂来换取幼儿班学位,给孩子们创造了插队入学的机会。其中,萧裕邦作为中间人协助生意伙伴的孩子入学,被判处了14个月的监禁。他因为通过贿赂获得生意上的好处而受到了较重的惩罚。 这些家长们通过支付两万港元至20万港元不等的款项,给12名学童争取到了优先插队入读英基乌溪沙幼儿园的资格。这12名学童原本在校方收生轮候名单中排在较后位置,但他们支付贿款后便获得了优先入学的机会。涉案的13名家长都是11个家庭的父母,他们希望子女能赢在起跑线,但却忽视了公平和法治原则。 判案法官陈慧敏指出香港学位资源有限,她斥责被告们毫无悔意,他们的行为抹杀了其他学位申请人公平入学的机会。陈慧敏强调法庭必须判处具阻吓性的刑罚,向公众传递正确的廉洁信息。她以入狱12至15个月为量刑起点,经考虑各项求情因素后将各人的刑期分别扣减至8至14个月。 廉署发言人表示家长出于爱子女为他们争取心仪学位属人之常情,但家长应以身作则树立诚信守法榜样。行贿入学有违公平原则,家长如被索贿为子女换取入学机会应立即拒绝并向廉署举报。案件调查期间英基教育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了全面协助。 同案被告江静雯借贪污手段令其孩子获取录后主动联络林珍妮煽惑对方由其好友蔡慧妍收受贿款,以协助蔡慧妍的孩子获取幼儿班学位。这个事件揭露了贿赂行为在教育领域中的复杂性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