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规定游客维权门槛降至2天

2010年起施行的旧版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已经废止,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解读说,这次新修订的办法把游客维权的“门槛”给降下来了,决定是否受理的时间从5个工作日缩减到2天。游客不仅能在家里就近投诉,还可以选择向旅行社住所地、合同签订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县级机构投诉。只要是先收到投诉的地方,就由它来管。 针对游客怕被甩团的问题,办法明确了文旅部门动用质保金赔偿或垫付的3种具体情形:旅行社破产导致损失、违法拒签合同导致滞留产生费用,还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这让游客在遇到极端情况时看到拿回钱的希望。 夏瑾报道称,这次修订还给旅行社戴了个“紧箍咒”。处理投诉时发现经营者违法违规,投诉机构必须依法处罚或移送处理。以前想赔钱私了逃避处罚的路被堵死了,以后一次投诉可能引发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违法成本大大提高。如果被投诉人不配合处置造成不良影响,文旅部门还能依法实施信用管理措施。 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标志着处理机制从“行政主导”转向“高效服务”与“协同治理”。它是游客维权的“加速器”,也是旅行社提升质量的“加压阀”。在更高效的监督下,只有诚信经营才能走得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