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人民法院发生的一次租赁合同纠纷里,就展示了司法调解如何巧妙地化解企业难题。甲公司在2024年2月把生产线出租给乙公司,约定租期三年,还收了100万元的保证金。后来乙公司觉得生产线达不到要求,单方面解除了合同。双方经过对账确认了债务金额,还有设备撤离的初步意向,但是后来执行起来就闹僵了。为了盘活资产,甲公司在设备还没搬离的情况下,把它卖给了第三方。这个举动让乙公司很生气,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2025年9月,甲公司就把乙公司告上佛冈法院,追讨335万元。乙公司也反诉说甲公司擅自处理设备造成了损失,要求赔偿371万元。 双方在法庭上争论激烈,谁也不让步。承办法官杜碧丽没有急着下判,而是想办法调解。她觉得双方都是同行业的,还有合作的可能。如果随便判了的话,官司拖得久又浪费钱。所以她就把重点放在调解上。杜碧丽法官跟双方代理人沟通的时候,不是简单地劝和,而是把法律规定、合同条款、举证责任都讲得清清楚楚。她告诉甲公司处置设备的程序有问题,可能有风险;也告诉乙公司拖欠费用是纠纷升级的主要原因。 最后一次线上调解时,杜碧丽抓住双方都想早点摆脱麻烦的心理。她让甲公司的代理人看看长远发展的空间,也让乙公司的代理人想想司法鉴定的时间和成本。法官诚恳的话说动了双方。甲公司表示理解对设备价格的异议,乙公司也说不想打官司太久。最后双方互相让步达成了协议:甲公司不退100万元保证金;乙公司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付127.5万元。 协议达成后不到六天时间,乙公司就把钱付清了。这个案子让我们看到了法院处理涉企纠纷时不仅机械地适用法律条文,而是用司法智慧化解矛盾。通过法官的专业、耐心与责任心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又减少了诉讼对企业经营的影响。“127.5万元6天到账”的背后是司法温度与力度的体现,也给市场主体通过法治渠道解决纠纷树立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