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南渡江干流实施四个月禁渔期 多部门联动严打非法捕捞行为

问题——南渡江是海南重要河流之一,承担供水、生态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功能。近年随着水域利用强度增加,个别区域出现违规捕捞、使用禁用渔具等情况,给鱼类等水生生物的种群补充和栖息环境带来压力。如何在发展与保护之间取得平衡,成为流域治理中需要直面的课题。 原因——春夏季是多数淡水鱼类集中产卵、觅食和幼体生长的关键阶段。若此时捕捞强度过高,尤其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性方式介入——容易造成“断代”影响——导致幼鱼比例下降、种群结构失衡,进而削弱水域生态稳定性与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施季节性禁渔,既是通过阶段性休养促进资源恢复的常见做法,也与依法治渔、加强流域生态保护的治理方向相一致。 影响——根据通告,海口市辖区内南渡江干流江段自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实行禁渔管理。在规定禁渔区和禁渔期内,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业内人士认为,该举措有助于提高亲鱼繁殖成功率,增加幼鱼成活与补充数量,推动渔业资源恢复,也有利于带动公众形成“少捕、护幼、护水”的意识。对海口而言,保持南渡江水生态健康,也将提升城市宜居水平与流域综合承载能力。 对策——通告明确了法律责任和处罚范围,强化执法约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捕捞的;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或使用禁用渔具、禁用捕捞方法以及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网具捕捞、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将被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将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同步公布举报电话0898-68723615,鼓励社会监督参与,形成“部门监管+公众监督”的共治模式。 前景——多位基层执法人员表示,禁渔效果不仅取决于“禁”的力度,更取决于“管”的精度与“护”的持续性。下一步,将围绕禁渔区重点河段、重点时段和易发问题,加大巡查执法与普法宣传力度,推动休闲垂钓规范管理,严查电毒炸等破坏性行为,并加强渔业资源监测评估与增殖保护措施衔接,推动阶段性禁渔成果转化为长期生态效益。随着制度执行更严、公众参与更广,南渡江水域生态系统稳定性与生物多样性水平有望继续提升。

从单一的资源保护走向生态系统的综合治理,海口南渡江禁渔政策正在向更高水平推进。这项持续多年的实践表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非对立。当渔船在禁渔期靠岸,我们看到的不只是四个月的休养生息,更是城市对可持续发展路径的选择。如何在守护“绿水青山”的同时实现高质量发展,海口的探索值得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