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法院“先行调解”化解民事纠纷

这事儿得从一起二手房买卖说起,宛城法院和宛城区人民法院这次联合行动,把一件因为中介服务合同引发的纠纷给高效地给调解好了。由于现在房地产市场火,二手房买卖多了,这种涉及多方权益的案子也常见。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让矛盾升级,双方打官司的成本也高。最近,宛城区法院立案庭推出了先行调解机制,顺利化解了李某和王某之间的这场纠纷,这充分展示了司法机关注重从源头上治理问题、强化服务意识的务实做法。事情是这样的,购房者王某通过中介公司联系上了售房者李某,双方达成购房意向并签了三方合同,约定双方分别支付中介费。可合同签了两个月后,王某因为家里缺钱,单方面放弃了购房还不付钱。中介公司觉得王某违约了,就把他给告到了法院,要求支付佣金和违约金。案子事实清楚,但双方在谁该担责、赔多少钱上有分歧,闹得挺僵。分析下来,一方面是有些人对中介合同的法律效力了解不够,签合同时没好好掂量自己能不能履约;另一方面,生活里也会发生意外变故让合同没法履行。这次王某就是家里出了突发经济困难没法继续买房,虽然承认自己违约了,还是想根据实际情况谈谈看。这说明处理民事纠纷不光得看法律怎么说,还得看当事人实际能不能出钱、愿不愿意配合。宛城区法院立案庭在接到案子后评估觉得这事儿适合通过先行调解来解决。调解员先是把中介公司已按约服务、王某行为违约的情况弄清楚了。然后又听了听王某的想法,发现他违约不是故意使坏而是客观上有难处。经过几次沟通后,中介公司最终同意少收点钱让他一次结清款项。双方很快就谈妥了和解协议。整个过程只花了几天时间,既避免了打官司花时间和钱的麻烦又实现了双方的权益平衡。这次能成功化解矛盾多亏了法院推行的“调解优先”机制。立案庭的干警和专职调解员配合默契,在维护合同效力的同时还会疏导当事人的情绪、引导双方寻找实在的解决办法。而且在调解过程中还穿插着法治宣传教育大家明白了中介合同的法律责任增强了大家的契约意识。这种融合法理和情理的调解方式不仅解决了这一个案子的争议也让群众对司法程序更有信任感了。目前我国司法系统正忙着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调把非诉讼方式放在前面。宛城区法院这次实践为基层法院通过调解优化资源配置、缓解诉讼压力提供了好的例子。以后要是再完善一下调解员的培训、把调解和诉讼的衔接弄得更顺一些就有助于更广泛高效地化解民事纠纷推动社会治理形成大家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这次纠纷的化解不仅说明司法程序高效灵活也体现了法治建设中的人本关怀温度。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民事纠纷越来越复杂的背景下司法机关主动向前一步融合法理和情理不仅能平息纷争还能凝聚大家对法治的认同和尊崇让公平正义以更能让人感受到的方式实现这正是司法为民初心在基层实践的生动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