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生态资源的“绿水青山”如何转化为“金山银山”是困扰地方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难题。
尽管我国生态资源丰富,但受限于产权界定模糊、价值评估困难、融资渠道单一等因素,大量生态资产长期处于“沉睡”状态。
以广东为例,其小水电、公益林等资源虽具生态价值,却因缺乏标准化金融工具,难以有效转化为经济收益。
针对这一痛点,广东省近期发布三项生态权益质押贷款团体标准,分别聚焦小水电取水权、生态碳汇预期收益权及公益林补偿收益权,为金融机构和权益主体提供全流程操作规范。
其中,《小水电取水权质押贷款业务指南》创新“取水权+实物资产+收费权”组合质押模式,破解了传统小水电资产抵押率低的困境;《生态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指南》首次将森林、海洋等碳汇收益权纳入质押范围,通过科学估值实现固碳价值变现;《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指南》则激活了政策限制下无法开发的公益林资源,为生态保护注入资金活力。
这一制度创新的背后,是广东省近年来在绿色金融领域的持续探索。
作为国家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广东已初步形成“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绿色金融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三项标准的出台既是对中央“双碳”目标的落实,也是地方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实践突破。
通过标准化手段,金融机构可降低业务风险,企业则能拓宽融资渠道,形成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业内专家分析,广东此次探索具有多重意义:一是为全国生态资源金融化提供可复制的标准化方案;二是通过金融工具创新,推动生态保护从“输血式”补贴转向“造血式”市场运作;三是助力“双碳”目标下绿色产业升级。
未来,随着标准落地,预计将有更多生态资源通过质押贷款实现价值释放,同时带动碳交易、生态补偿等配套机制完善。
生态资源的价值实现不是简单的商业化,而是在保护生态、维护生物多样性的前提下,通过规范、透明的制度安排,让生态保护者获得合理回报,形成保护与发展的良性循环。
广东此次发布的三项标准,正是这一理念的具体体现。
它们不仅为金融创新提供了制度支撑,更重要的是为生态文明建设探索了新的实现路径,为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