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下子就明白了。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定了个日子,叫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就是每年的3月15日。为啥定这天?主要是为了把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事让全世界都知道,给消费者更多重视,让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消费者组织多交流合作,在国际上更好地保护咱们。 这个法有好多规定挺实用。第四条说买卖得讲究诚信,就是双方都要自愿、平等、公平、讲诚信。第九条说咱们买东西自己说了算,想选哪家店、买啥商品或者不买啥都得听你的。选的时候还能货比三家、挑挑拣拣。 第二十九条管信息保密的事儿。商家收集你的个人信息得先告诉你目的、方式和范围,还得经过你同意。收集的规则也得公开。绝对不能偷偷摸摸拿你的信息去卖或者泄露。商家得看好这些数据安全,万一漏了或者丢了得赶紧补救。还有别随便给咱们发推销短信。 第二十条是说卖东西得说实话。质量、性能、用法这些都得跟真的一样。不能骗人或者让人误解。要是我们问问题了,他们得真实、明确地回答。 还有一个挺关键的条款是第三十九条。如果咱和商家闹别扭了,可以通过几种办法解决:先商量和解;找消协调解;去相关部门投诉;跟商家签协议去仲裁;或者直接去法院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