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经济这股风是越刮越大了,“试吃”“试用”“试听”这些体验式消费场景现在线上线下都有,确实能拉动人想买东西。不过这玩意儿现在也有不少坑,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宣传信息也真假难辨,售后更是没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可就悬了。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的吴景明教授觉得,“试”消费说到底还是在传统消费链条里打转,并不是什么脱离法律的新花样。咱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这些法律管得着它,要是因为试用受了欺负,大家伙儿完全可以拿着这些法律武器去维权。但他也说了,“试”经济太灵活了,线上线下混在一起,监管手段得赶紧跟上,尤其是信息安全、评论自由还有售后响应这几个方面,必须要进一步规范起来。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的徐海燕教授指出,有些商家拿“体验”当幌子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甚至还搞出一些不公平的条款,比如不让人说坏话、逃避质量责任之类的。这种行为要是闹大了,妥妥的是欺诈和不正当竞争。她觉得应该赶紧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或者出台专门的规章制度,把试用品的质量标准、宣传到底能不能信、平台和商家谁该担责这些事儿都写清楚。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与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专业委员会的主任芦云也提到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现在的试用品跟正品不一样,根本没建立起全链条的追溯体系。来源渠道和真假都没法查清楚,这就导致想监管质量或者追责的时候漏洞特别大。她建议得推动行业标准的建立,从生产到流通再到消费端都得有标准可循。同时平台也得负起审核的责任,千万别让那些不合格的货流进市场。 大家都在吐槽维权太难太费时间。多位专家都强调了得搞个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才行。徐海燕提议可以搞个“试消费专项备案和公示制度”,在这个过程中多盯着点商家的行为。另外就是积极推动在线解决小额纠纷的体系建设。比如说利用全国12315平台开个绿色通道,先让大家在网上调解试试;要是谈不拢的案子,就直接转到在线仲裁或者小额诉讼平台去处理。这样数据多跑跑路,老百姓就能少跑腿不少功夫。 吴景明补充说,在网上跨区域的试用活动容易让平台和商家互相扯皮。虽然法律上已经把责任划分好了,但还得用技术手段和协同机制把这事儿给落实到位。平台最好是专门弄个模块来管试用活动,商家的资质、试用条款还有消费者反馈都得动态监督一下。还得跟市场监管部门的数据联动起来实现精准治理。 “试”经济想要健康发展就得有个规矩且有保障的环境才行。现在得从完善法律、盯着全链条监管、创新化解纠纷这几个方面一起使劲儿。只有把这事儿做成了,“试”消费才能从一个营销概念真正变成规范服务。到时候才能真正发挥出它那股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消费升级的劲儿头,让咱们老百姓在安心体验中也能享受到经济发展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