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一位六旬老太只因野猪糟蹋了田地,竟然把自己送进了监狱。故事得从2019年3月说起,巴城乡下的庄稼地里总有些野物出没。老伴去世后,吴老独自守着那点薄田度日,指望靠这点收成活命。可野猪来得太勤,一夜之间就能把辛苦种的稻子啃个精光。眼看着“老本”都被吃光了,她被逼急了。 为了守住这一亩三分地,吴老先后设了电网、架了猎枪,甚至整夜守在地头也没用。最后,她实在没办法,只能又把电瓶拿了出来。那三头野猪倒在地上的时候,她觉得自己总算是赢了。谁知道这一赢,就赢上了法律的“高压线”。 事情的转折点出现在几个月后的巴城早市。吴老拎着自家的猪肉去卖,没想到检疫人员一查验就发现不对头——肉质纤维粗、毛孔呈星状。顺着这条线索一查,老人就被带到了派出所。虽然法院认定她是为了止损才动手的,但按照法律条文,私设电网猎捕保护动物是重罪。最终,法官判了她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没收违法所得1070元并罚款1500元。 其实翻翻2000年的那份名录就会发现,野猪早就被列为国家保护动物了。法律是冰冷的条文,可回到那个巴山深处的小村子里去看,坐在田埂上发呆的老人是如此无助。那点罚金对于一个六旬老人来说确实太重了,她不得不卖掉仅剩的口粮猪;缓刑不坐牢也没让她摆脱“罪犯”的身份,村民看她的眼神都变了。 很多人觉得这个判决太不近人情了。但换个角度想想,“法理不外乎人情”并不意味着要完全推翻规则。法律要是没有了底线就成了摆设。现在的关键在于怎么让制度变得更有温度:比如能不能提前给农民发预警、有没有免费的捕猎服务、有没有受灾补偿基金?只有当法律不再跟老百姓的生计硬碰硬的时候,野猪才能真的不再成为威胁。 现在吴老的稻田又重新长出了青苗。她再也没去动过那些电网。不过每到夜里睡不着的时候,她还是会对着空旷的田埂发呆——既怕野猪再来祸害庄稼,也怕自己哪天动不了了没人管。法律的处罚已经执行了,但那空荡荡的稻田和背后的社会问题还摆在那里。当人与野兽的冲突变成了人和法律的较量时,我们到底该怎么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来握手言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