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通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成效:严惩侵害犯罪与精准帮教并重

问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仍面临多重挑战。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容易成为犯罪目标。一些涉未成年人案件存取证难、发现晚、追诉链条不完整等问题,导致应立不立、应捕未捕、应诉未诉的情况。同时,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团伙化、网络化趋势,对社会治理和司法处置提出更高要求。 原因——犯罪治理需从末端打击向前端预防延伸。最高检数据显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仍处高位。2025年前11个月,检察机关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6万人,监督立案1000余件,纠正漏捕900余人、纠正漏诉同案犯1300余人,提出抗诉300余件。这些数字反映出侦查、起诉环节仍存在薄弱点,需要在案件线索发现、证据固定、跨部门协作诸上完善机制。对于涉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往往与家庭教育缺失、学校管理疏漏、网络不良诱导、同伴效应等因素对应的,需要法治教育、心理干预、社会支持等上形成合力。 影响——严惩与矫治双向发力强化了司法震慑与教育修复功能。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持零容忍,形成强有力的法治震慑,释放保护未成年人底线不容触碰的鲜明信号。同时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分级处遇:对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依法从严惩治;对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以及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依法从宽。2025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3.2万人,起诉5万余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4万人。分层处置既表明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也符合未成年人可塑性强的特点,兼顾社会安全与再社会化需求,避免一刀切带来的标签化和再犯风险上升。 对策——以检察监督为牵引,推动治理从个案到制度闭环。一方面要继续把严惩侵害作为重点,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风险排查,完善未成年人案件的快速受理、同步取证、证人保护与心理支持机制,提高案件发现率和办案质效;对漏立案、漏捕漏诉等问题更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推动侦查、审判环节形成更顺畅的衔接。另一方面,针对案件反映出的监护缺位、放任不管等问题,检察机关2025年前11个月制发监护令近2.6万份,体现了从办案向治理的延伸。下一步可制度层面完善监护评估、家庭教育指导、强制报告落实、社区矫治与帮教衔接等措施,把监督促改落到可执行、可评估的具体路径上。同时学校、家庭、平台和社区应共同压实责任,在性侵害防范教育、网络安全教育、校园周边治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等上协同发力,减少案件发生的土壤。 前景——以更系统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回应公众期待。从检察机关披露的数据看,在打击侵害犯罪和分级矫治未成年人犯罪两端同步推进,显示出以司法保护带动社会保护、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的治理取向。随着主管部门协同机制深化、证据规则与办案规范完善,以及家庭教育促进、强制报告、行业治理等制度执行力度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将更趋制度化、精细化。未来未成年人司法工作将更加突出前端预防、源头治理与综合救助,推动从事后惩治向全链条保护升级,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安全、更稳定、更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检察机关通过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监督制约权力运行、强化家庭监护责任等举措,正在构筑起坚实的司法保护屏障。这既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有力维护,也是对法治精神的生动践行。随着司法保护机制的更完善和全社会保护意识的不断提升,我国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必将更加安全、更加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