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河南巩义市和陕西柞水县发生了两起校园管理事件,让大家对教育惩戒的边界问题再次产生了很多思考。校园是育人的重要场所,规范、恰当的教育惩戒是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必要手段。不过,如何界定这个惩戒的边界和方式,始终是教育实践中的敏感环节。涉及到教育公平、学生权益和育人实效。最近这两起事件把这个问题推到了公众视野的中心。河南巩义市京师杜甫高级中学有一名高一学生跟同学发生口角,情绪失控下用凳子打了对方。学校给涉事学生做出了劝退处理。当地教育部门也通报确认了这个冲突的事实。大家一方面对暴力行为感到震惊,另一方面也在想很多问题:这次冲突是怎么发生的?完整经过是怎样的?涉事学生后来有没有认错?这些都关系到这次劝退决定是否恰当。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不能随便开除未成年学生。所以,处理严重违纪学生时,一定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权衡。对于学校来说,教育挽救才是首要考量。再说说陕西柞水县那所中学发生的事情吧。有一名住校高中生因为在宿舍存放手机被查,结果受到了停课一个月的处分。学校说他们是根据规章制度来处理的。可家长却觉得处分太重了,影响了孩子的学业。他们觉得手机是用来接收生活费的必要工具。这个事件引起了关于寄宿制学校手机管理边界和方式的讨论。学校是否应该给学生留出一定弹性空间呢?校规执行和学生家庭合理需求之间产生张力时该怎么办?这两起事件都反映出学校实施教育惩戒时依据充分性、程序合规性和措施适当性方面的问题。有些舆论并不是要否定学校的管理权威,而是希望管理行为更公开透明、于法有据、罚过相当。我国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给我们提供了明确指导。《规则》明确了教育惩戒的定义、原则、适用情形和形式等内容。对于停课这类措施也给出了具体限制条件:一般不超过一周时间。还要告知家长。对比这两起事件可以发现,“停课一个月”的决定是否符合规则中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值得商榷。“劝退”处理更需要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防范变相开除行为发生。此外这两起事件还反映出一些学校在学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德育管理和学业保障可能会出现失衡;校规执行刚性和人本关怀精细度可能存在脱节等问题。总之校园治理现代化离不开规范化、法治化与人性化的教育惩戒实践的推进。这两起事件就像一面镜子映照出完善教育惩戒实践、提升学校治理能力的迫切需求。这提醒所有教育工作者行使惩戒权时手中要有明晰法规戒尺心中还须存深厚仁爱关怀才能够真正发挥惩戒功能筑牢校园安全与秩序防线并护航每个孩子健康成长实现立德树人崇高使命也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内在要求还有建设法治社会培育合格公民的重要基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