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一直延续到2027年12月31日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了个文件,把公共租赁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一直延续到2027年12月31日,这招是为了稳民生、促供给。现在城镇化还在搞,住房供需的问题也没解决干净,财政部这一举动算是给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松了一口气。 咱们的公租房在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还有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上一直挺管用。但这两年人口流动快,有些城市的房租也涨了,建公租房的钱还是挺紧巴的。怎么把供给成本降下来,怎么让大家愿意参与进来,这是个大难题。 税收优惠这招算是个好办法。政府通过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增值税这些税,把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的负担给减了不少。以前的数据也显示,这些政策能把公租房项目的总成本压下去大概10%到15%,大家也就更乐意干了。 这次政策延续带来的好处有好几样。第一是能把成本降下来,让项目落地更快。第二是鼓励大家通过捐房子、转让的方式把房源弄多一点。第三是免征租赁补贴的个税,直接让保障对象的获得感更强。专家算过一笔账,这政策要是再持续下去,全国的公租房供给量估计能多涨5%以上。 为了不让钱乱花或者被人钻空子,文件里还要求公租房的经营单位单独算租金收入,申报免税的时候要把材料备齐。这就是政策往“精准化”上走了一步。同时还强调公租房要纳入地方规划或者年度计划里去管。 这可不是单独出来的一招,是国家这几年一直在完善保障体系的结果。从多租房到修旧房子,都是在往“市场加保障”的新模式上靠。未来随着土地、金融、税收这些配套的东西越做越细,公租房跟别的保障房衔接得会更紧密。 说到底,住房是大事,跟老百姓过日子、国家发展都分不开。短期看就是稳定大家对住房的预期;长远看就是国家下决心把保障从“盖得多”变成“盖得好”。 现在既要搞城镇化又要实现共同富裕,以后怎么想出新招子来动员社会力量一起干,才是保障体系走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